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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08-31 00:00

广东省党政领导机关联合发出指示 解决“五保”户的生活困难

第3版()
专栏:

广东省党政领导机关联合发出指示
解决“五保”户的生活困难
据新华社广州28日电 中共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人民委员会最近联合发出指示,要求全省各地从根本上解决“五保”户的生活问题。
指示说,广东省部分地区的农业社在夏收预分中,已对社内缺乏劳动力、完全丧失劳动力、生活无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社员,实行了不同程度的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工作。但是有部分地区对这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有的迟迟未开展;有的不敢公开宣传,只在社里秘密的作临时性的照顾。这些“五保”户由于生产和生活还未得到应有的照顾和安排,他们仍然存在不少困难。有些地区划定“五保”户不够准确,补助标准偏高偏低。这些情况都急需改变。
指示中提出:一、实行“五保”是农业实现合作化以后,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中这一部分人生产和生活问题的重要措施,农业社只要妥善安排这些人从事力能胜任的轻活,就可使他们增加收入,只需在公益金中抽一部分补助,便可解决他们的问题。至于公益金较少的农业社,政府仍然对他们给予必要的救济补助。二、实行“五保”要根据“发展生产,保证生活”的原则,首先安排并评定“五保”户一定的合适轻活,再根据社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农民的生活水平,除去评定的应得劳动收入和其他收入,就它的不足部分在公益金项下给予定额补助,评定补助数量后,仍多劳多得,以资奖励。完全丧失劳动力的由社负责供养。三、“五保”是农业社一项福利工作,它应该成为农业社的一项经常制度,各级党政领导部门必须加强有关业务的具体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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