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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09-02 00:00

台湾、香港、澳门运动员 参加中国奥林匹克运动队选拔赛办法

第4版()
专栏:

台湾、香港、澳门运动员
参加中国奥林匹克运动队选拔赛办法
新华社1日讯 中国参加第十六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筹备委员会今天宣布了在台湾、香港和澳门的中国运动员参加中国奥林匹克运动队选拔赛的具体办法。
选拔赛将在今年10月7日到16日在北京举行。台湾的体育组织和运动员可以在9月25日以前,直接用函电向在北京的中国参加第十六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筹备委员会报名。香港和澳门的运动队或运动员,可以在9月25日以前将报名单寄交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广东省分会。参加选拔赛的运动队或运动员至迟要在各项选拔赛开始的前两天到达北京。
参加选拔赛,可以以团体或个人为单位报名。报名单的内容包括: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职业、参加比赛项目、身高、体重、最近成绩,以及所属体育组织等。
集体项目只能报一队,篮球不超过十二名运动员,足球不超过二十名运动员,一地如有两队或两队以上参加同一项目时,事前可以进行比赛,以便组成联队参加全国选拔赛。
个人项目不限人数,凡奥林匹克运动会所有的单项都可以报名。
在台湾、香港、澳门的年满十八岁以上、身体健康的中国运动员,都可以参加这次选拔赛。选拔赛遵照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承认的国际体育组织所审定的各项规则进行。
台湾的运动队或运动员赴北京的来往旅费和在北京的食宿费等,都由中国参加第十六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筹备委员会担负,在广州设有招待站,负责安排台湾运动员的各项旅行事宜。香港和澳门的运动队或运动员来北京参加选拔赛的事宜,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广东省分会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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