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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11-27 00:00 |
吊打烈属郑志美事件已作处理
第4版() 专栏:对批评的反应
吊打烈属郑志美事件已作处理 8月29日本报四版刊登的“为什么吊打烈属?又为什么不处理?”一文所揭发的山东沂源县的一些干部吊打烈属郑志美事件,已经中共临沂地方监察委员会和临沂专署监察处作了处理。 前任区长张承印(现任县社主任),从严重官僚主义偏听偏信坏分子一面之词,发展到违法乱纪;现任区长张照伦,严重违法乱纪;村主任杜春杰因郑志美揭发他的错误而存有私人成见,挟嫌报复,因而都给予党内外撤职处分。 乡长杜本太虽系严重违法乱纪,但系受区干部的影响,经教育后检讨较好,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县长董钦祥、前沂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秀江,以及沂源县人民法院、中共沂源县委,在处理此一事件中存在着官僚主义的错误,已责成他们作深刻检讨。 郑志美因受打击迫害致疾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县人民委员会负责给予治疗和解决其生活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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