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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12-31 00:00 |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通知举行拥军优属运动月
第4版() 专栏: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通知举行拥军优属运动月 据新华社成都30日电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28日向全省各地发出关于从1957年元旦起在全省各地举行拥军优属运动月的通知。 通知说,各地在元旦、春节期间,要以乡、街道居民组织为单位,普遍召开一次烈属、军属、残废军人、复员军人的会议,传达全国烈属、军属、残废军人、复员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的精神。同时要结合中心工作,向干部和群众进行一次拥军优属观念的宣传教育。检查一次拥军优属工作和对复员军人的安置与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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