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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元周 1957-02-28 00:00

“混农造林”好处多

第3版()
专栏:

“混农造林”好处多
栗元周
我国营造混农林的历史很久,早在明朝以前,长江流域的山区群众已开始在杉木幼林内大面积地种植农作物。混农造林,也有人把它叫做林粮结合的造林方法,就是在刚刚造林以后的头几年,在林地种植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
在林地上可以种植很多作物,粮食、油料、棉花、蔬菜、药材等都可以种。作物种植的年限,一般是三年到五年。少数作物因与树木共生共长,收获期较长。各种作物播种时间不同,一年四季都有种有收。
近几年来,随着山区农业和林业的发展,混农造林的地区日益扩大。从前混农造林仅限于南方山区,目前北方某些山区用“鱼鳞坑”的办法,在林地种植农作物,取得较好的经验。某些国营林场,看到群众混农造林好处很多,也开始在新造林地上种植杂粮。湖南省武冈林场在1954年,林粮结合生产的山地面积共五千四百亩,收获粮食一百二十万斤。
广大山区群众喜欢采用混农造林方法,是有一定原因的。
首先是混农造林可以增加粮食生产。山区荒山多,农田少,平均每人只有耕地一亩左右,单单依靠少量农田增加粮食收入是不够的。长时期以来,山区人民除了提高农田产量外,还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增产:开陡坡种杂粮,然而结果是造成严重的水土冲刷,甚至冲毁农田、庄园,得不偿失;另外是在新造林地上种植农作物,年年造林,年年收粮,既不破坏水土保持,又可增加群众当前收益。南方山区群众用这个办法已在粮食增产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福建尤溪龙尺乡在1953年,农田产谷六十二万八千多斤,只能供给全乡群众二百二十六天的口粮;1954年,在林内混种杂粮一千六百二十七亩,收获粮食二十四万四千多斤,只此一项就可以够全乡人民吃一百零五天。由此可见,混农造林确是增加粮食生产的好办法。
第二,混农造林可以克服林木生长期没有收益的缺点。南方山区群众在栽植杉木的同时点种了油桐,在头三年混种杂粮,第四年油桐开花结果,连收三、四年桐籽,杉木已逐渐达到郁闭,油桐衰败,再过十多年,杉木已长成了大材,就可砍伐利用了。又造林,又收粮食和油桐,又砍木材,逐年更替,循环不断,很受山区群众欢迎。江西婺源洪源乡第一农林合作社采用农林混作的造林方法,目前每年可收玉米三百六十担,价值二千七百多元;油桐每年收入一千担,合一万四千元;杉木每年可产二千根,值三千元;这些收入成为了这个社的主要收入。各个地区混种作物的种类和混种的方式,虽然不尽相同,但是,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将当年有收益的生产、短期有收益的生产和长期有收益的生产紧密结合起来,同地混作,分期收益。
第三,混农造林可以提高造林成活率,促进林木加速生长。四川彭县宝兴乡农民廖洪富在1950年到1955年,每年种植柳杉二千到二千六百株,混农造林的成活率达百分之百。湖北来凤林场1955年在三百亩新造杉木林内种植了玉蜀黍,根据1956年8月中旬的检查,混农的杉木平均高达35.29公分,为抛荒地所造杉木的一倍半到二倍,为荒山穴垦造的杉木二到三倍。其他各地,都有类似情况。
混农林之所以成活率高、生长快,主要是因为在经营农作物翻松土地和中耕除草的同时,也对造林起了全面整地和抚育的作用,给幼树的生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现在,我国正进行着绿化祖国的伟大事业,同时在山区又需要大力开展多种经营,增加粮食生产,提高山区人民生活水平。因此,提倡混农造林,无论对国家对群众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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