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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陶达 1957-04-28 00:00

马克思主义停留在1895年吗?

第8版()
专栏:

马克思主义停留在1895年吗?
季陶达
本月14日上午,承人民日报社之约,参加了关于百家争鸣的座谈。
我由于听觉不便,未能全部听懂诸同志的发言精神。今天又看了一下人民日报所刊载的发言稿,觉得其中有些问题是可以而且应当“争鸣”的。例如关于学习马列主义的态度问题:能不能把学习马列主义的方法和学习马列主义的理论完全对立起来呢?马列主义的方法与其观点、立场和结论有何关系?马列主义不是教条而是革命行动的指南针,它必然会随着社会历史的具体条件之变化而不断地丰富和发展,但如何来理解这个“发展”?与此有关的是自从1895年恩格斯去世以后,马克思主义是否停留原地抑或已有所发展?这许多问题都值得我们从长讨论、争鸣的。
关于最后一个问题,究竟马列主义是否停留在1895年呢?我想发表一点自己的意见,很不成熟,恳切希望雷海宗先生和读者指正。
首先我想指出的是:认为马列主义停留在1895年这种说法是不符合事实、不合逻辑的。大家都知道:一方面,恩格斯去世以后不久,初则伯恩斯坦公开提出修正马克思主义,继则曾经是所谓正统派的理论家考茨基也成为叛徒了。马克思主义处在修正主义者从内部来瓦解的危机中。另一面,恩格斯去世以后不久,资本主义向其最高阶段——最后阶段的转化,即将完成。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发生显著的变化,资本主义内在的种种矛盾,越来越尖锐。就在这种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之下,列宁根据大量具体的事实,指出: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已经转化为以生产积聚和垄断为最基本特征的帝国主义,由于资本主义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必然会引起帝国主义国家进行重分世界的战争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之迅速到来。这就从理论上粉碎了修正主义者和叛徒们从内部来瓦解马克思主义的企图,挽救了并且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使马克思主义发展到新的阶段——列宁主义。
总而言之,列宁主义是在恩格斯去世以后,经过相当长久的时间,由列宁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原理,研究新的历史社会的种种具体情况,在革命实践和理论斗争的实践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因此,说马列主义停留在1895年既不符合事实,也不合逻辑。
其次,更重要的问题是:六十二年来,马克思主义究竟有没有发展呢?雷先生于强调应当发展之后,一则说:“……基本上停留在1895年”,再则说:“社会科学是需要不断发展的,在理论上大家都这样说,在实践上却认为社会科学是停留在1895年的了”。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根据数十年来的事实发表一些意见。
恩格斯去世以后,在历史上发生过许多极其重大的事件,其中最著者为1905年的俄国革命,1914—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和1917年的俄国十月革命之胜利、1939—1945年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和欧亚许多人民民主国家之建立、以及我国人民解放战争之伟大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成立。也就在这数十年内,马克思主义有了不断的丰富和发展。在哲学方面,列宁于二十世纪初(1908)发表的“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奠定了建党的理论基础,同时也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毛主席于1937年7、8月写成的“实践论”和“矛盾论”又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斯大林于1938年发表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则更扼要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我们刚刚学习过的去年12月底人民日报发表的“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又何尝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具体表现和明证?
在政治经济学方面,列宁于十九世纪末写成的“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书,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研究了1861年农奴改革以后的俄国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特别是关于社会资本再生产的理论,列宁于1901、1907年间写成的“土地问题与‘马克思底批判家’”一书,则予修正主义者——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的资本和生产集中原理不适用于农业——以致命的打击,并且粉碎了所谓土地收益递减的“规律”,从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我们都知道,恩格斯虽然已经看出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转化的一些端倪,但是这个转化到二十世纪初才完成,因此恩格斯不可能亲自制定关于帝国主义的理论。这个理论则是列宁耗费数年的精力根据大量资料研究的成果。“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一书是列宁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之最明显的表征。难道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原理研究大量新的历史上社会经济的资料而得出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没有提到的理论,还不能说是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吗?至于有关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马克思和恩格斯只是在原则上稍有所指示,由于他们没有亲身经历过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巴黎公社存在的时间不过几十天,还说不上社会主义建设——也就不可能有更多理论上的论证。关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诸问题,例如社会主义工业化、农业集体化、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的各种经济规律以及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等等问题,可以说,都是由列宁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原理结合苏联的实际情况所制定而由斯大林加以发展的。斯大林的最后一部著作“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其中虽然有许多论点需要我们重新加以研究或甚至是错误的;但他在这部著作中具体地表述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现代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指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同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和价值规律之关系等等,在我看来,也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其实,我们只要不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而是把它当作革命行动的指南针——这一点想也为雷先生所同意的——,那末,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仅仅七年多的时间内,党和政府的领导者所发表的文章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在许多方面,也都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例如,从利用、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到全行业公私合营之高级国家资本主义,并且已行之有极大效果的和平过渡理论,由互助组而低级合作社而高级合作社的迅速发展的农业合作化等等,都说明了这一点。由于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新的经济范畴也就在新的经济条件之下产生了。“定息”就是最明显的例证。定息是工人阶级向资本家“赎买”的一种形式。马克思和列宁虽都曾提到在一定的条件下,赎买是可以的并且对工人阶级是很便宜的,但是他们都没有指出如何赎买,用什么方式来赎买。因为他们生前没有可以实行赎买的条件。这些问题在我国于去年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解决了:即国家主要用定息的方式对在改造中的资本家实行赎买。
上述的一切,难道还不能说在政治经济学方面马克思主义已有显著的发展吗?
在社会主义方面的发展是非常显著的。马克思只是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指出,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有一个过渡时期,在这个时期中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至于无产阶级专政究竟应当采取怎样的形式,它究竟应当执行哪些具体机能,在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应当如何解决等等问题,都是在恩格斯去世以后,在苏联、我国以及其他正在建设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国家中予以解决或正在解决中的。
总而言之,在我看来,自从恩格斯去世以后数十年来,马克思主义在各方面都有极其显著的发展的。
看了本月14日座谈会上的发言稿,觉得有些问题必须大家来讨论,现在写出一点点就正于雷先生,并希望大家来“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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