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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方 1948-03-30 00:00

邯郸市府再次布告 切实保护工商业

第1版()
专栏:

  邯郸市府再次布告
 切实保护工商业
【邯郸消息】邯市部分商人,对我保护工商业繁荣经济的政策,还有某种疑虑,对发展工商业的重要意义,还没完全了解,在营业上持观望保守态度,不敢放手扩大。为消除这种疑虑,市府特于三月二十日,再次用布告宣布数事如下:一、切实保护工商业者合法财产和营业的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违者予以惩处。二、本府代管之商店工厂,一律发还原主自由经营,希各业主随时到工商管理局申报领取。三、无论个人或团体,凡与工厂商店发生纠纷,不能自行解决者,准其到市府依法解决,不得私自采取查封、没收、罚款、变卖及“斗争”扣人,(现行犯例外)等非法手段,违者应予适当处分。四、工商业中的劳资关系及东伙关系,应本发展营业、繁荣经济、合作两利的原则,经过劳资双方平等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强制另一方)订立契约共同遵守,务使厂主店东有利可图,工人店员生活获得切实保证,工商业主不得无故关厂停业,不得无故开除及虐待工人店员;工人、店员也应遵守工作制度,忠于职务,提高工作效率及保证生产。五、凡在土地改造期间,私藏地主财物,当地主“防空洞”之商店、工厂、作坊,应即向政府报告,交出所藏的全部财物,以便分清是非,切实保护私人合法经营。四月三十号以前自报者、不咎既往,逾期查出者,依法严处,决不宽贷。(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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