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晓中 |
1957-08-31 00:00 |
按照国家规定的口粮标准 我家食粮不但够吃还有节余
第5版() 专栏:读者来信
按照国家规定的口粮标准 我家食粮不但够吃还有节余 1955年8月,国家实行农村粮食统购统销办法后,我们安徽省北部农村每人每年留粮标准是三百八十五斤。当时我心里没底,怀疑不够吃。自那时起,我逐年记录了我家吃粮收支情况。 1955年我家全年收入粮食八千三百四十七斤,除国家征购、种子、饲料留粮外全家十五口,每人一年平均吃了三百七十五斤,不但够吃,而且节余了一百多斤;1956年我家每人一年平均吃了三百七十一斤,到年底结算,又节余粮食一百多斤。 这两年我家的用粮事实,说明了国家规定的口粮不但够吃,而且还能有节余。我家十五口人,除四个八岁以下小孩外,其余十一个人,都是比较能吃的。 我家粮食够吃,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精打细算。我家吃粮全部按照计划办事。在忙天就多吃点粮,冬闲或下雨不能干活日子就少吃点粮,并且由三顿饭改为两顿饭。每天取粮有一定的标准,有了剩饭保管好下顿再吃;不拿粮食喂鸡鸭;推磨时多推几遍。 社里分配给我家自用的园地一亩七分,这些地用来种植各种蔬菜,因此一年四季都可掺青菜吃。这样不但节省粮食,还可调剂口味。 安徽宿县符离区茶光社社员 谷晓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