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岳北地委指示各县 补偿中农安置地主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48年04月 -> 岳北地委指示各县 补偿中农安置地主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1948-04-30 00:00

岳北地委指示各县 补偿中农安置地主

第1版()
专栏:

岳北地委指示各县
补偿中农安置地主
【太岳消息】岳北地委根据全分区情形,于二十日指示各县说:自去年秋天以来,由于在秋垡地和贷款中,无原则的强调“贫雇路线”,以及贫农团组织的不纯,乱向中农斗争和管制,加以平分政策宣传以来,引起的各种误解怀疑,造成了群众不安,大大妨碍了生产。为了立即纠正左倾偏向,开展生产,地委特提出这样的意见:(一)必须集中全力抓紧领导春耕,就是土改实验村,春耕紧张时,也应服从春耕,不能把春耕放在一边,自搞一套。(二)对中农问题已不是一般的宣传问题,应立即纠正侵犯中农利益的偏向,解决问题。去冬以来已斗未分的中农财物,必须全部退还,实在分了无法退的,也应马上补给他们以生产的东西。中农被管制的,一律释放;被封门的,一律开门;强迫中农借款给贫农的,应无条件的退还;被褫夺公民权的,立即恢复;应允许他们参加农会和互助组,并可参加领导。领导上要敢于公开承认错误,不应都推到村干部或贫雇身上。(三)但要注意在解决中农问题时,对贫雇农的泄气不满给以教育。(四)对扫地出门的地主富农,也应安置,给以必要的东西,使他们能够生产,还可让他参加互助组,把他们拒绝在生产圈外的愚蠢的办法是不对的。(五)村干部和农村党员,一般的采取改造方针,领导上应教育他们领导生产。


查看完整版本: [-- 岳北地委指示各县 补偿中农安置地主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