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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05-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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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版()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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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西×村刘炎增同志:你所提的问题,简答如下:关于乱戴特务帽子问题,中央局给太岳区党委指示中已提出,特务帽子要一律无条件的摘掉,并恢复其公民权。财产若被查封应立即退还,若已斗争分散,则现在应该先给以必要的生活和生产资料,使他们有条件进行生产,到将来填补时再为补偿。斗争伪保长,把他们给敌人收的东西算作他们的贪污是不对的,政治上的打击与经济上的消灭必须分清,他们若生产有困难,也应同样给以解决。至于村里地主富农掌握村政权问题,你提的极不具体,无法作答。
南和东关李本元同志:你所结识的那个妇女,已和她原来丈夫办清离婚手续,在你二人同意下可经过区公所批准结婚,这个妇女的族人或贫民委员都不应无故干涉。
邢台张东村李文义同志:来信反映和平医院买了邢台斗争果实药品未按决定付款问题,已寄给和平医院处理。
邢台八区陈世英等同志:你们的几个问题简答如下:一、河滩地若群众愿意打淤地是很好的,可按土地法大纲补充办法中第八项对于大纲第九条“乙”项之补充中之“丙”项规定,由县区农民代表会(或其委员会)处理之。二、一般逃荒户若已在外安家,最好就动员他们在那里安家,但本人若一定要回原籍的也不勉强。但只能确定在一个地方分一份,不得两头重分。三、鱼鳞村赵永德和他妻子离婚时若说定男孩只带六年的话,则到六年时可以依约领回。
武安十区曹家庄读报组:一、铁路占用你村土地,可请有关方面按边府颁发的关于铁路公路使用土地办法解决。二、电厂挖坏的土地,负责机关已通知该厂派人负责平好。三、煤矿占用土地,现正与煤矿商讨解决办法。至于敌人在时挖的封锁沟,动员群众填平,以便耕种,力量不足可商请县区领导机关想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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