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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05-31 00:00

晋绥土地改革后 农民生产情绪高涨 自愿结合互助变工

第2版()
专栏:

  晋绥土地改革后
 农民生产情绪高涨
 自愿结合互助变工
【新华社晋绥二十五日电】按自愿原则和实际需要结合的变工互助生产方式,正在晋绥农村普遍推广。石楼蓬门村等地已组织了八个变工队,有的三五人或七八人一组,彼此以工还工,如家中有要事时也可自由退出,也可随时再参加,这种毫无拘束的变工形式为农民所欢迎。该村变工队现共开荒一千二百余亩。代县七区绝大部分农民都参加了变工组,该地向有合伙干活的习惯,只有一个牲口的人必需合并两个牲口成一犋,没有牲口的人更需合伙变工,六区峪口村因耕牛不足,组织人拉犁,小组完成了播种工作。乡宁、龙鼻等村有牛户与缺牛户变工,牛主户耕地,缺牛户做其他活计,对爱护牛和耕地技术上都有好处。离石田家会两个中农和四个贫农种完地后自动组织了一个变工队,由农会供给耕牛开头,他们去十五里外开荒,两人耕地,两人刨圪坫,两人撒籽,两天开生荒二十四亩。农民郭有荣说:“政府规定开生荒三年不征公粮,谁开下是谁的,再没有比这好的事了。”他们计划继续变工开荒,扩大生产。
【新华社晋绥二十五日电】土地改革后的晋绥农村,虽在严重灾荒下,农民对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仍有显著提高。代县全县除消灭了去年熟荒外,正积极开辟生荒,七区滩上村五十户农民开荒面积可达五顷。新绛仅二区即开荒三千一百八十余亩,棉田较往年扩大三分之一,全县增加牲口四百头。雁北桑乾河西岸灌溉山阴、怀仁等县数十万亩土地的巨大水渠工程,也正在修建中。今春晋绥行署颁布之奖励生产办法及取消累进税率,按通常产量征收公粮,公平合理负担军勤,奖励农村款贷等法令大大刺激了农村生产。岚县大坟头村在去年土改后,缺劳动力的农民不敢雇工,而有牛力的农民不出租,余粮不出借,都怕成了“剥削”。行署上述法令颁布后,农民比喻为“下了一场好雨”。该村富裕中农丁某,过去两年曾借出粮食二十石,农民代表会现确保其债权,允其自由处置,从此他生产情绪更为提高。许多富裕和缺乏劳力的农民也开始大胆雇工。离石东属巴村中农王兆厚,听到奖励生产办法,即把二亩平地修成水地,并租进五亩平地,开了三亩生荒。代县瞿家庄改正成份后的中农崔万一,听到新订公粮和军勤负担办法后,失悔他种地太少,急忙赶种,耕作也细致起来了。至于过去毫无土地而现在刚分到了地的贫苦农民,生产积极性更高,去冬解放的府谷黄甫堡六十岁农民赵狗马说:“今年分到了九亩半地,穷到这么大年纪才有了地,我一定要好好的经营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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