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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华新 1957-12-30 00:00

“变不得”的制度

第8版()
专栏:大家谈

“变不得”的制度
北京霞公府食堂顾客 何华新
最近,据说是在北京市食品公司的指导下,有些食堂实行了一种新制度:服务员把饭端给顾客以后,立即收费。又据说,所以实行这种新制度,是由于过去有些顾客吃饭以后,趁混乱不开钱,就溜掉。这样,想溜的人自然是溜不掉了,这可说是新制度的唯一好处。然而,却发生了新的问题,服务员花在收费、算账、找账的时间,要比花在端饭上的时间多得多。顾客急得哇哇叫,厨房里的饭也都放冷了,就是端不出。于是顾客同服务员之间的争吵增多了,秩序更加混乱了。顾客建议他们改变这方法,服务员却说是食品公司要这样的,他们也并不愿意,然而变不得。
既然有过不开钱溜掉的人,我也就不敢奉劝食品公司盲目的信任顾客中的多数。因为少数确实也包含在多数之中的。然而,我却认为办法可以想出许多种,一种办法的实行,又该权衡其利害,是利大呢还是害大?倘不能求全,也该取其利大弊小者,依我看这种新制度是弊大利小的。
我又不反对为了找到正确的办法而试用任何新办法,即使经过试行证明它是有害的也好,正因为不知其利弊才作试行的呀!但一经试验证明其不好以后,便须立即设法改变,“变不得”的思想是不对的。我们中国人有句俗话,说是“人再没有出息,也不能叫尿蹩死”。难道那些食堂的同志以及食品公司的领导者,就真的要被这种坏办法限死吗?
我愿意看到这办法的改变,尤其是这“变不得”的思想的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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