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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02-27 00:00

印度尼西亚政府维护国家利益 坚持有权决定本国领海范围

第5版()
专栏:

印度尼西亚政府维护国家利益
坚持有权决定本国领海范围
新华社雅加达26日电 印度尼西亚情报部25日晚间在电台广播的声明中再一次指出,印度尼西亚作为一个独立国家有充分权力来决定本国领海的范围。
情报部指出,印度尼西亚政府作出的关于领海问题的新决定是从印度尼西亚的国家利益出发的,而过去的决定是荷兰殖民主义者根据它自己的利益作出的。
在这以前,印度尼西亚政府在1957年12月13日决定,围绕印度尼西亚各岛屿的、在各岛屿之间和联接各岛屿的海面是印度尼西亚的领海,印度尼西亚同外国之间的领海从三海里扩展为十二海里。其后,美、英、日等国家表示反对。
情报部指出,必须保护印度尼西亚各岛屿之间的水路和领海,这是印度尼西亚的丰富资源,也是印度尼西亚人民赖以生活的泉源。
情报部还指出,目前荷兰军舰不断在印度尼西亚领海活动,这是违反印度尼西亚政府的决定的,而且也危害了印度尼西亚国家和人民的安全。
据安塔拉通讯社报道,海军新闻处在25日宣布,荷兰潜水艇“德伦特号”20日在望加锡海峡拦劫了已经被印度尼西亚政府接管的荷兰皇家轮船公司的船只“加兴巴号”,并且夺取了船上的十四名印度尼西亚陆军人员的武器,还把“加兴巴号”拖到西伊里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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