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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06-28 00:00

保障各阶层人民自由生活 开封我军布告安民

第1版()
专栏:

  保障各阶层人民自由生活
 开封我军布告安民
【新华社开封前线廿五日电】解放军开封前线司令部政治部于二十一日颁发布告,向开封市民宣布六项办法,原文如下:开封甫经解放,本军奉命卫戍全市。为迅速有效建立民主社会秩序,保障各阶层人民民主自由生活,特暂行军事管制。并宣布下列六项办法:(一)在军事管制时期,本部为全市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全市一切军事、行政、指挥管理事宜。并准由本市热心社会公益的社会团体和公正人士所组织之临时市政维持委员会,与本部合作,共同维持全城秩序。(二)除依法逮捕战争罪犯刘茂恩一人外,凡不再持枪抵抗、继续残害人民、进行非法活动、破坏社会治安的一切国民党政府官员、警察,本部一律不加逮捕。所有本市国民党省、县、市各级政府机关官员和警察、及所有属于国民党政府的经济、文化机关中的一切人员,均应服从本部命令,安心照常供职;并负责保护各该机关的一切资材、文件,听候处理,不得隐藏破坏。(三)凡一切私人经营之工商业(工厂、商店、银行、钱庄等),一切文化教育机关(学校、报馆、图书馆、博物馆、民教馆、农场、教堂等),一切有关社会公益事业机关(电话局、电报局、电灯、邮局、红十字会、医院、慈幼院、孤老院等),及一切公共建筑,名胜古迹(车站、仓库、公园、古庙、古墓、古碑、古塔、古林等),本部一律予以保护,严禁拆毁、破坏、迁移及偷窃。倘若故犯者,不论何人均有权制止,逮捕,送交本部,依法惩办。(四)凡旅居本市之外国侨民,在遵守民主法令条件下,本部当同样予以保护。(五)凡蒋匪之军用仓库物质资材,一律予以没收。如有遗散者,应向本部报告,听候处理。(六)解散特务机关,严禁蒋匪特务分子继续任何反人民的非法活动及一切扰乱社会治安的偷、抢等等不法行为。所有旅社、公寓、茶馆、戏院,均不得包庇隐藏特务匪徒,否则一经查出,当予严办。上开各项,仰我全体市民切实遵照执行,一律安居乐业,切勿自相惊扰。凡属保护本市秩序有功者,本部当予奖励,倘有特务匪徒及不法分子造谣惑众,或企图暗杀、放火、组织暴动、阴谋捣乱,破坏本市治安者,准予向本部明密告发,决予查拿严惩不贷。
         司令员陈士渠 政治委员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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