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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08-20 00:00

波捷经济密切合作 决定缔结五年经济新协定

第2版()
专栏:

  波捷经济密切合作
 决定缔结五年经济新协定
【新华社陕北十七日电】各方报导:捷克与波兰的经济正以空前大规模进一步密切结合中。根据去年七月四日签订的捷波经济合作条约成立的捷波经济合作委员会于本月四日至六日在华沙会议上,决定缔结一九四九至一九五三的五年经济合作协定,范围涉及两国经济生活的一切主要方面,其中单五年换货总额即将达八亿美元之惊人规模,为此目的并决定将去年七月四日签订的五年换货协定延长十八个月至一九五三年底,以与新协定适应。新协定此外并规定两国共同供给原料,并共同生产;共同利用动力资源,并建立统一的煤气及电力网;共同开办大规模工厂与作坊;共同制造火车与船只、开辟码头以增加水陆运输力:而最后与最大的则是共同开凿接通多瑙河与奥德河的运河。两国合组的运河委员会业已成立,运河凿成后将不仅对捷、波两国,而且对一切东欧与东南欧国家都具有重大经济意义。“捷、波合作乃是两个平等民族合作的鲜明范例。”(劳动报)。捷克哥特瓦尔德总统的经济顾问费捷卡在其评论中指出:“新协定将使对波贸易占捷克全部对外贸易百分之十,因而使拟议中的五年计划终了时的目标得以实现,届时捷克对各计划经济国家之贸易须占全部对外贸易百分之四十。”费氏说明波捷合作所与两国的利益称:“很显然地,供给三千六百万人民(按指捷、波人口总数)的市场的生产,当然要比供给二千四百万人民(波人口数)或一千二百万人民(捷人口数)的市场的生产要合算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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