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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08-21 00:00

内黄五区区干忽视防汛 酿成水灾该受处分

第1版()
专栏:

  内黄五区区干忽视防汛
 酿成水灾该受处分
【冀鲁冀电】内黄五区干部对于严重危胁广大群众之水灾不加注意,致造成不应有之损失,淹没田禾百顷。据八专署建设科常流同志报导,七月二十七日卫河水涨灌入硝河,到卅号硝河水出槽,把卫河二区西阳邵苏堤一带坡地淹了。内黄五区吉村、同桩、马上等村群众,怕水继续往南淹,便使原来的隔河坡的旱堤加修,防止水向南流。西阳邵群众却要求扒去,以减少当地积水量,结果双方发生争执,经八专署派人前往说服,西阳邵的群众允许了内黄修堤,不让水灾扩大。但五区的领导同志,对堵水工作非常重视,不加领导,在长约十数里的旱堤,和硝河堤上只有吉村、马上等三四个村群众在堵,没见到区里一个干部领导,以至群众行动上不统一,积极性不能充分发挥。比如那一段堤将要被水冲开时,群众便用篮子、铁锨、学校端出土堵积,更紧的地方插上几个桩,其余别的什么也没准备。本月三日下午专署建设科常流同志又去看堤时,仍是没修好,于是给五区去了封信,但信送到区里以后,干部都正睡觉,谁也不看信,他们说:“耽误瞌睡明天看吧。”第二天(四日)早饭时,五区干部还都没去堤上就开口子了,至少约有百十来顷庄稼被淹没。冀鲁豫分社意见:内黄五区干部没有群众观念,官僚主义如此严重,不应只进行反省检讨,即草草了事。而应按照情况,分别予以必要的纪律制裁,以维民主政府对人民负责之严肃性。但从报导中看,当时内黄县政府及八专署也尚未十分重视。望立即迅速处理。并督促领导抢救水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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