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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08-21 00:00

退回错误没收东西 解除群众思想顾虑 王洛合合作社恢复营业

第2版()
专栏:

  退回错误没收东西 解除群众思想顾虑
 王洛合合作社恢复营业
【冀中电】冀中劳动英雄王洛合合作社,在民国二十七年就成立了。中间因战争关系曾一度结束。民国三十四年春,在王洛合领导下,又成立了群众小型合作社,经营轧花、纺织、打袜子等业务。接着又成立了村民合作社,经营存款、贷款等业务,兼设木厂。民国三十五年成立了医药合作社,后因没聘到医生,便与村民合作社合并。民国三十六年成立染房合作社,除染布外,并兼营木厂、面坊、轧花等。去年八月成立了干部合作社,经营运销,买卖棉花等。这些合作社曾组织群众调运粮食、购买牲口、贷出棉花组织妇女纺织,在组织群众生产渡荒上起了不小作用。
去冬土改开始后,因该村贫农团内少数代表存在着绝对平均主义的错误思想,把村民合作社的小麦、土布和款没收了,群众小型合作社被查封了。干部合作社看到这种情况,便偷着把东西变卖,按股分了。群众小型合作社未被查封的东西,也分掉了。全村只剩下染坊合作社继续经营。
生产工作组到了该村,了解了群众对恢复合作社要求很迫切,便召开村干部会,由王洛合报告了合作社的成立、发展和好处,当场全体干部同意恢复,但思想上有很多顾虑;旧村长说:“恢复大家都乐意,就怕以后还闹没收封门。”工作组说明政府对合作互助是保护政策,并解释了冀中行署对合作互助的奖励办法,大家才提高了信心。王洛合说:“这有什么困难?上级又给咱作主,我一定干!”对贫农团没收的东西,一致同意退回。并成立了筹委会,选举王洛合为主任。接着又开村民大会,全村群众都同意恢复,贫农团没收的东西,也应退回,不能当浮财分掉。第二天又召开扩大村干部会,讨论了如何退交合作社的东西。因为有一部分东西贫农团已经当其他公款用掉,大家意见是有原物的退原物,没原物的折价退回。东西退回以后,号召入股时,除原来的股东外,又新增了五十个股。合作社筹备就绪后,便召开股员会选举了九个委员,王洛合、王喜荣当选正副主任。下设会计二人,出纳司库二人,业务员三人。并推村长为董事,社内讨论较大问题叫他参加。农会主任负责检查会计与业务经营,反映群众意见。接着又通过社章六条:(一)根据群众需要开展业务。(二)社员在规定结帐期间出入社自由。(三)帐目每月小结一次,向社员公布,每半年结帐一次。(四)百分之六十为社员分红,百分之十为公益金,百分之十为公积金,百分之二十为酬劳金。(五)每十天开社务会一次,每月开社员大会一次,社员大会为合作社最高权力机关。目前该社正根据群众意见购买棉花,组织群众纺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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