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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玲 王建泉 1948-08-31 00:00

夫妻长期不合能不能离婚?

第1版()
专栏:询问与答复

  夫妻长期不合能不能离婚?
编辑同志:
邢台八区鱼鳞沟村有一妇女,在十二岁上由父亲主婚给她找了个婆家,结婚七年来,夫妇感情不合、婆母虐待,女方在去年九月即提出离婚,但没有离了,现在女方又提出离婚,并要求带走本人一份土地,男方却坚决不离,也不说啥理由,女方无奈,还上了一次吊,因此每天吵闹几次,调解无效。象这种情况是否能离婚?土地是否能带走?
                      李志玲、王建泉
△答:根据政府法令,男女双方在一定情况下均有提出离婚之权利,象鱼鳞沟村这个妇女,如确系家庭主婚,夫妇长期不合又加婆婆虐待,提出离婚是完全有理由的。离婚后,土改中分得的一份土地可以带走,不是分得的不能带走。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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