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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向东 1958-11-28 00:00

更好地运用辩论的方法

第7版()
专栏:思想评论

更好地运用辩论的方法
翟向东
充分发扬民主,遇事发动群众鸣放辩论,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方法。有事鸣放辩论,可以由群众自己教育自己,提高认识,把思想问题解决透;同时,领导上也可以了解人们的思想动向,从群众中吸收正确的意见,不断地改进工作。近一年多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了辩论的重要,学会了组织辩论的方法,“做啥辩啥”,“大事大辩,小事小辩”,“不通就辩,通了就干”,已成为普遍的现象。有些群众甚而时常主动地提出问题,要求辩论,或自行辩论,分是非,议好坏:这更是社会主义民主发展中的可喜现象。
生产大跃进和公社化运动,把许多新问题提到领导和群众面前,人民内部出现了许多新的矛盾,急需加以调整。在这种情况下,更充分地发扬民主,遇事与群众商量,就更为重要。因之,在工作中注意组织群众辩论,也就更不可忽视。许多人理解了这一点,尽管生产和工作十分紧张,仍然随时注意发动群众辩论,并且把辩论当成完成任务的根本方法之一。在当前的共产主义教育运动中,许多地方普遍就“为什么办公社?怎样办好公社?”“实行半供给半工资制好不好?”“苦战究竟为了谁?”等问题,引导群众展开了辩论。在辩论中,群众的共产主义思想洋溢,大胆地提出了公社化后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新的矛盾,唤醒领导上并协助领导上去解决,这是鸣放辩论发展到新的阶段的鲜明标志。
有些人觉得,“总是发动群众鸣放辩论,实在没有必要”。这种认识,是不了解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飞速前进的新形势面前,一方面,领导上对许多新事物是生疏的,对许多新问题缺乏经验,急待与群众一起研究,摸索前进;另一方面,群众中有许多人,对许多新事物、新问题,其说不一,同样很生疏;而需要及时地组织辩论来取得正确的认识。如果群众对许多新的重要问题不加辩论,并从辩论中统一认识,就将没有统一的语言和统一的行动,这就不利于调整人民内部矛盾,使生产变革和社会变革建立在群众的高度自觉性、积极性的坚实基础上。
严格区别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两种不同的矛盾
有的地方在开展辩论中,采用了打击、斗争的方法。对目前仍然存在着的敌我矛盾,对于那些敢于破坏公社化运动和生产大跃进运动的地、富、反、坏、右及时给以打击、斗争,当然是正确的。特别是当我们调整人民内部新的矛盾的时候,我们对那些敢于乘机破坏的敌人更应该给以坚决的反击。但这类性质的问题,在当前毕竟是小量的。大量存在的是人民内部的问题。在辩论人民内部问题时如果采用对待敌我矛盾的方法,实行打击、斗争,则显然是原则的错误。群众中有些人现在对辩论有错觉,原因就是有些同志混淆了两种不同的辩论,对人民内部问题的辩论也采用了对待敌我矛盾的方法。
两种不同的辩论,是由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两种不同的矛盾决定的。地、富、反、坏、右对当前的大变革散布不满,或故意夸大我们工作中的缺点,甚至造谣生事,他们的目的是在于反对公社化,破坏大跃进,想让我们的社会停止不前,甚至往回里走,以利于他们死灰复燃。对他们所散布的破坏言论,我们一定要驳斥,要进行斗争。有时,我们处理敌我矛盾,也采取辩论的方法,但是辩论的目的,是为了揭露敌人,孤立敌人,打击敌人。因此仍是同敌人进行斗争。至于人民内部,有些人或者鸣放了某些错误意见,或者流露了对当前变革的某些不满,有的甚至有极其错误的言论,但是他们或者是由于一时认识不清,或者是对工作发展中的某些缺点有意见,他们的目的却并不是反对公社化和破坏大跃进,有的还是迫切希望把公社办的更好,使生产跃进的更快。用辩论的方法解决这类矛盾,只能是摆事实、讲道理、耐心地说服教育。有时,我们对那些有严重的错误思想的人,也进行思想斗争,但只限于说理,这种斗争的目的,同样仍是为了教育说服,达到团结。因此,为了辩论的好,问题解决的准,就不能只从现象上看,而必须从本质上去分析,首先严格区分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然后根据矛盾的性质,确定辩论的方式方法。对这两种不同性质的问题,必须在辩论的目的和方法上严格地区别开来。我们用辩论方法讨论人民内部问题,目的是在于正确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团结群众,调动建设社会主义的一切积极因素。如果错用对待敌我矛盾的方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辩论与打击混淆了,必将扩大和加深人民内部的矛盾,严重脱离群众,把好事变成坏事。
人民内部矛盾也要分析
目前辩论的问题,大量的是人民内部问题,如果对人民内部问题不加分析,简单化地把人民内部矛盾统统看成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两种思想的矛盾,或相反地统统看成先进与落后的矛盾,就不能有效地解决矛盾,而且也会脱离群众。
在人民内部矛盾中,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两种思想的矛盾,是目前最主要的矛盾,并且不仅现在存在,在今后很长时期内仍将继续存在。对此,我们不能有半点模糊。如在人民公社化的过程中,就有一部分富裕中农,残存着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留恋资本主义,不想前进。他们站在浓厚的个人主义、本位主义立场,隐瞒、私分公共财产,对公社化后家畜、树木的入社表示不满,反对半供给半工资制等。农村中的许多辩论,正是社会主义方向与这种富裕中农残存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斗争。有些同志看不到这种矛盾,或者站在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立场上,赞同各种实际上是留恋私有制的论调,表现了政治上的右倾。这是值得注意的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有些同志忽视了在拥护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人们中间,还有着先进思想与落后思想的矛盾。许多有落后思想的人,怀疑公社化是“冒进”,担心社太大了办不好,等等。对这样一些思想,不可一律认为是资本主义思想,是想走资本主义道路。先进思想与保守落后思想有时与两条道路、两种思想的矛盾有联系,一下子不好分清。但一个是两条道路的不同,一个是一致赞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路,而思想有先进、保守落后之不同,毕竟不是同一性质的问题。因此不能混为一谈。如果混淆了,必定会伤害一部分群众的积极性,甚或使他们对党的政策产生错觉,引起不满。
公社化以后,因为领导上既要组织群众生产,又要组织群众的生活,如果处理不好,领导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也就可能表现得较为突出。这种矛盾,一种是因为领导上对公社化后一些新的问题缺乏经验,解决的不妥当,不及时,一种是部分干部滋长了强迫命令作风,不关心群众的休息和生活,处理问题简单生硬。也有时是领导上的缺点,反而去批评群众,群众因而有意见。
在人民内部,也还有其他矛盾。总之,人民内部矛盾是复杂的,必须进行具体分析。有些同志觉得工作紧张,认真分析这些矛盾“太麻烦”。这种思想应当扭转。不然,就会招致错误的辩论,是非不清,引起群众不满,影响工作的改进,那样,就成了真正麻烦的事情。
民主与说理是辩论的灵魂
充分发扬民主,充分说理,以理服人,是人民内部开展辩论,并使辩论真正能解决问题的灵魂。有些群众对辩论有错觉,这与有些干部把辩论当作强迫命令的一种工具,在辩论方法上简单生硬有很大关系。简单生硬的表现主要是:一、对人而不是对事。“轻者批评,重者辩论”的说法,就是不从辩清问题性质出发,而含有打击少数人之意。二、一面辩而不是两面辩,不摆事实讲道理,只由多数人对少数人批评训斥;少数的一方几乎没有机会讲自己的道理,更不用说坚持自己的意见了。三、要求辩论一次就解决问题,不在辩论会外做些工作,不听取对立面的合理的意见。
辩论是一种思想运动,思想活动是可隐可现的,要真能解决问题,不产生假象,在辩论人民内部的问题时,必须创造一切条件,启发对立面之间的争论,强调对事而不对人,不应造成对某一个人的一种政治压力。强调“论的是事,辩的是理”,辩论会要成为“找真理”的会,一次辩论不成,就多次辩论,不必那么紧张。不论领导干部或群众,都要充分说理,而又要服从真理,谁的道理对服从谁。
要使辩论真正能这样开展起来,关键在于领导干部树立民主作风,倾听群众的意见。由于公社化后领导上担起了组织群众生产和组织群众生活的重担,当前又出现许多新的矛盾需要调整,领导上更应自觉地积极地发动群众,就有关问题进行鸣放辩论,暴露问题,与群众共同商量解决。尤其要注意发动群众敞开思想,辩论领导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听取群众的批评建议。公社化后,某些群众对领导有些意见,是免不了的,群众的意见并不都是错误的,也并不都属于消极瞒怨,应当说建设性的意见占大部分。因此,一定不要“一出头就顶回去”,也不要使有意见的群众感到是“挨辩论”。这样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发动群众鸣放,灵活地组织群众辩论,采纳合理的意见,对错误意见又能加以纠正,以理服人,才可以调动起群众的积极性,大大有利于调整人民内部新的矛盾,从而加速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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