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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09-27 00:00

保护耕畜

第1版()
专栏:新华社短评

  保护耕畜
今天本社发表了一个关于华北牲畜死亡的消息。牲畜的减少和死亡,并不是华北部分地区的特殊现象,其他各解放区亦有类似情形。农村中的牲畜由于十年的战争,已经大量减少,特别是去年由于国民党匪军的严重摧残,灾荒,和我们在支援前线、变工互助、土地改革中的某些政策上的错误,耕畜的减少比较过去更为严重。为着发展农业生产,把我们的生产提高一寸,这个问题值得引起各地领导机关严重注意。根据华北报导,和过去其他地区的报导,我们觉得有下列三个问题值得提出来供大家研究。
一、战争支差是引起耕畜减少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是长距离的支差,更容易引起农民的顾虑。去冬山东渤海区为着保护耕畜,曾经规定中心地区牲畜停止支差,军需运输改用“包工接力运输”办法。即分段组织群众的牲畜和车辆,包运军需物品,按路程,按重量,给以一定数量的运费。这样军需运输就从人民的负担,变为人民有利可图的副业,农民不但不再出卖牲畜,而且买回牲畜包运军需物品。同时运输力亦大大提高,过去一辆大车只装到七百斤,日行三四十里,现在可装一千多斤,日行六七十里,一辆大车可抵两辆大车。过去政府不给运费,但须供给两辆大车人马的粮秣。现在只用一辆大车,所付运费并不多于过去所供草料,甚至反而节省。华北、西北等地区也曾有类似的经验,证明中心地区停止耕畜支差,改用包运办法,是保护耕畜,公私两利的重要措施。同时亦可限制后方机关的随意支差,妨碍群众生产。
二、变工中违反自愿和等价的原则,是使耕畜减少的另一重要原因。过去有些地方往往不征求耕畜主人的同意,把耕畜随便派去代耕或参加变工,甚至必须先把军属工属的地耕好(曾经有些地区中农的耕畜还要先替贫农耕种),才能耕自己的地。耕畜参加变工往往代价太少(如一个畜工只顶一个人工),甚至毫无代价。这样,农民自然谁都不愿饲养耕畜。为着奖励农民饲养耕畜,在变工中必须严格遵守自愿和等价的原则,即使用耕畜必须征求主人的同意,变工计价办法必须公平合理,使饲养耕畜的农民也能从变工中获得一定的利益。中农所养耕畜同样保护,不得歧视。为了切实实现变工的自愿原则,各地政府必须布告人民,禁止一切强迫,必须允许一切加入变工组的成员随时自由退出变工组,不得有任何阻难。
三、去年在土改中,许多地主富农的耕畜,往往分给几家农民合养。土改以后大多数的贫农仍然无力独养一个耕畜,这固然是客观上的困难,但合养耕畜在今天还有很多问题不易解决,如轮流饲养大家不愿多喂草料,轮流使用大家不加爱惜。合养的耕畜由于营养不足和过度劳动,往往日益消瘦,以至于死。今天的互助组,变工组仍以个体经济为基础,一家一户为一生产单位,农民们的自利思想也不可能即时消灭。因此这样的现象,实在很难避免。今后最好奖励独养耕畜,独养耕畜的农民可与无耕畜的农民变工,或实行出租,订立合同,耕多少土地,供给多少草料,或其他代价,或者索性把牲口卖给需要耕畜的农民。有些地区强求集体,奖励合养耕畜,这在今天,证明是完全不适当的。
以上三点是保护耕畜的重要关键。此外还有其它保护和奖励的办法,如耕畜可以斟酌情形减轻负担(如养一牛骡即可少出多少公粮或公草),奖励繁殖耕畜,和向国民党统治区购买耕畜,培养兽医医治牲畜疾病等。这些保护耕畜的措施,各地政府均应互相学习,认真推行,以利农村生产的恢复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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