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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保 1959-06-29 00:00

如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第7版()
专栏:

如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肖保
领导的思想、意见、计划、办法的形成,以及形成后的贯彻执行过程,即通常所说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实质上就是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过程。毛泽东同志说过:“共产党领导机关的基本任务,就在于了解情况和掌握政策两件大事,前一件事就是所谓认识世界,后一件事就是所谓改造世界。” 
认识来源于实践,也就是来源于广大群众的阶级斗争和生产斗争。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因此,领导者要形成正确的意见,实现正确的领导,就必须深入到群众中去进行调查研究,必须善于集中群众的智慧,总结群众的经验,才能够领导群众前进。否则,正如邓小平同志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所指出的:“离开群众经验和群众意见的调查研究,那末,任何天才的领导者也不可能进行正确的领导。”
现在多数同志都能遵循党中央的指示深入下去进行调查研究,而为什么有些人仍然不能完全避免主观主义的错误呢?这里,除了受到认识水平、分析能力的限制以外,大体上还有以下几种原因。
有些同志虽然也下去作调查,但是却放不下架子,缺乏“甘当小学生的精神”,不是诚心诚意地向群众请教,因而也就得不到群众诚心诚意的帮助。要真正达到调查研究的目的,必须遵照毛泽东同志所说的,要有“满腔的热情”,“求知的欲望”。毛泽东同志介绍他在湖南作的农村调查时曾经说过,他调查的对象很广泛,有各县中级负责干部,下级干部,乡级工作同志,普通农民,甚至还有穷秀才,破产了的商会会长,有知县衙门管钱粮的已经失了业的小官吏。他并且指出:“这些干部、农民、秀才、狱吏、商人和钱粮师爷,就是我的可敬爱的先生,我给他们当学生是必须恭谨勤劳和采取同志态度的,否则他们就不理我,知而不言,言而不尽。”
还有一些同志,在下去作调查以前,心中早有了“个人的主见”,因而调查的目的不是到客观实际中去检验自己的认识是否正确,而是有意地、片面地去搜集一些有利于自己“主见”的材料。他们下去多是找基层干部、积极分子谈话,多是到公路边,到丰产田去视察。在研究和分析过程中,也是有意放弃那些不符合自己的主见的材料,而对于符合自己的主见的材料,不管这些例子和数字是否真实,有没有浮夸现象,代表性如何,便以之为根据,凭以作结论,订计划,甚而制订方针政策。这种主观主义的调查研究方法,是没有不碰钉子的。
再有一些同志,则是对调查到的材料不善于进行分析、综合,从中找出问题的本质。这自然不能作到深谋熟虑,当机立断。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有联系群众的长处,但是不善于思索,不愿用脑筋多想苦想,结果仍然做不成事业。”我们进行调查研究的目的绝不是为了单纯搜集一些数字、实例和情况,更重要的是应当从中找出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从中找出制订计划、政策的依据和正确执行政策的办法。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不仅立足于唯物论(即认识来源于实践),而且还应用辩证法把认识从感性阶段发展到理性阶段。人类认识事物的方法的特点就在于它不是简单的照像,而是能够经过一番改造制作的工夫,透过现象而深入到本质。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我们看事情必须要看它的实质,而把它的现象只看作入门的向导,一进了门就要抓住它的实质,这才是可靠的科学的分析方法。”群众认识问题往往有其所处的地位的局限性,往往只能是从一个角度反映事物的一个侧面。因此,领导者进行调查研究就绝不能满足于群众意见的堆积,而应该经过整理、分析、批判和概括;根据来自不同角度的意见,从各个侧面当中归纳出全面的、正确的意见。一句话,就是要经过思考作用,经过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作为认识来源的实践,除了调查研究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外,同时也包括自己亲身的实践、科学的试验。固然,我们不可能事事直接经验,但是,单纯依靠听汇报、看材料得来的知识,毕竟是别人的感受,也就不易深刻地认识事物的本质,真正地理解它们。因此,必须参加变革现实的实际斗争。通过亲身实践,正如解剖一个麻雀就能了解一切麻雀的结构一样,才能从个别的具体事物当中,了解一般,发现一般的联系和一般的规律。一个领导人,只有从种试验田、跟班劳动等方法当中取得领导生产的经验,才能实现全面的、深入的、具体的领导。领导者自身的科学实验和实践,同群众的实践是互相补充、互相提高的。因而种试验田、跟班劳动的过程,又正是更好地向群众学习,更深入地倾听群众的呼声,更好地集中群众的智慧,总结群众经验的过程。
一面调查研究,一面“种试验田”,这样,就能够比较正确地反映客观实际,就能够减少和避免主观主义。
领导的意见形成以后,提出了主张和办法,制订出计划、方案、政策,就必须把自己的观点和思想传达给别人,在群众中酝酿、贯彻,变成群众的实际行动。这个“到群众中去”的过程,是再实践的过程,又是检验、丰富、提高、发展原来意见的再认识的过程。这个集中起来以后坚持下去的过程,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作得不好,即便正确的意见也不能贯彻下去,很难达到预想的结果,甚至还可能收到相反的效果。
因此,把意见传达给别人时要观点明确,材料具体,要事先与人通气,多酝酿,多商量,使人们有充裕的考虑和消化的时间。否则,在很短的时间内突如其来地把成品摆在别人面前,如同在片刻之内下一场倾盆大雨,这实际上不是和别人商量问题,不过是“强迫签字”而已。
更重要的是:在贯彻领导意图的时候,一定要善于倾听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多谋善断,同时又必须多同群众商量,坚持说服的原则。不能设想自己拿出一个主张和办法,总是全体赞成,一致通过。俗语说:“十个指头不一般齐”。人们的认识水平总是参差不齐的,因而不可能对待任何问题都是“不谋而合”,绝对一致。对同一件事情,总会有不同的看法。因此群众对于领导的意见接受的程度往往不同,甚至会有人提出反对的意见。对此,我们必须承认它,正视它,不要担心会削弱统一领导。相反,“灯愈拨愈亮,真理愈辩愈明”,只有通过鸣放、辩论,才能统一大家的认识,作到人人心情舒畅。同时,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认为:人们的认识不能穷尽对象,只能近似地反映对象。人们的认识过程是一个由不知到知,由不完全知到较完全知的逐步发展、逐步深化的过程。因而人们在实践中“部分地改变思想、理论、计划、方案的事是常有的,全部地改变的事也是常有的。”所以,不能认为领导意见在任何时候都是百分之百的正确,都是万无一失的。有了对立面,听取了少数人的不同意见,经过反复酝酿、争辩,就便于领导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成分来丰富、补充、提高原来的意见,使之更符合客观实际,更臻完善。甚至也可能发觉并纠正一些原来的错误认识。所以,如果不重视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就容易使我们武断地肯定那些不成熟的、甚至是错误的意见和经验,一意孤行,使错误不能及时发觉与纠正,而造成更大的错误。久而久之,思想也会僵化起来。所以,毛泽东同志告诉我们,“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即使经过实践的检验,我们已经有充分的把握证明对方的意见是错误的,我们也必须“用一切有效的适当的方法去启发群众的自觉”(刘少奇:“论党”)。只有首先耐心地听取了反面意见,才可能针对他们的思想症结所在,“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有效地进行说服工作,帮助那些原来持错误意见的人心悦诚服地改变自己的认识,从而自觉地贯彻执行领导意见。
把领导意见贯彻到群众中去,是从一般到个别的过程。领导意见,虽然是从群众中来的,是从许多个别的、特殊的事物中抽象出来的,因而它概括了诸种事物的共同本质;但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列入一般之中……”(列宁:哲学笔记,第369页)。因此不能抹煞具体事物的特殊性。抹煞了特殊性,也就抹煞了一般性。因为,“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同上)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一般原则总是因为具体的时间、地点、条件不同而以各种特殊的形式出现。这个道理告诉我们:把领导意见贯彻到群众中去的时候,必须坚持具体事物具体分析的原则,把原则性与灵活性辩证地统一起来;应当允许群众因时、因地制宜,不能把领导意见绝对化,作过死的、机械的、千篇一律的要求。否则,就要犯教条主义的错误,陷入形而上学的泥坑。其结果只能把事情办坏,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最终还是没有跳出主观主义的圈子。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个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唯物论和辩证法在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和发展,是两者在革命实践中的高度概括和有机结合。因此,我们必须从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去深刻领会它的全部内容,并且正确地运用于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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