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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11-30 00:00

获鹿县委给编辑部的信

第4版()
专栏:

  获鹿县委给编辑部的信编者同志:
我们看过“从处理‘获鹿放松生产领导’稿件来看应如何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一文后,觉得有很多意见是很宝贵的,将会启示我们更深刻的检讨自己,促使我们进一步的改进领导,这是很值得感谢的。同时,你们对问题处理的慎重态度,也深值得我们学习。“获鹿放松生产领导”的论点,我们没有什么意见。在第二次给编者的信中,我们已经检讨了许多缺点,这在孙振同志来我县时,已经基本上取得了一致。但另外有几个意见,为了实事求是把问题弄清,我们还愿意在此再提一下。
一、县委九月下旬第二次给编者的信,是经过县委会的讨论,取得全体县委同意了的,我们希望有些问题应该主要以那封信的内容为根据,并希望能将那封信在报纸上发表,如不公布时,我们希望能将这一封信予以发表。
二、八月二日报上所登载的新闻,标题为:“不做调查、不摸情况,获鹿放弃生产领导”。这个标题是我们与记者争论的基本点。我们的意见是获鹿生产领导上是有缺点的,但我们还不是根本放弃了对生产的领导;虽然我们的调查工作作的不好,但是也还是进行了调查的。对生产工作作的不够好,抓的还不够紧,这在孙振同志来时,我们即已向他表示过。因此,所争论的并非“记者说获鹿放松生产领导,县委说没有放松生产领导”。报社这篇文章的标题,我们意见仍按报上原标题比较合适,把放松改为放弃。
我们认为标题是事实的结论,当然这是个具体问题的分歧,为了能够使双方都更虚心的进行自我批评起见,还有必要把事情弄清,有些问题我们还必要重复说明一下。
1、关于开会时间的问题:记者说开了一个月,但我们在五十天中开了两次会,共是二十三天,而这两次会按照地委指示共超过四五天。第一次是六月九日至二十二日,这次会我们认为是很必要的。自从土改整党以后至这次会前,在我县干部思想中是极混乱的,普遍对土改整党怀疑,甚至表示不满,地委指示(县委也同意)为了打通干部思想,取得认识上的一致,完全必要开这一次会。此次会的收获很大(地委胡开明同志也曾向县书表示过是成功的),对稳定干部情绪起了很大作用的。并且各部门都从专署开会回来,生产、夏征、整顿小学、公安武装整组,都是在这次会议中布置下去的。虽然会期超过了地委指定时间,但却增加了以上的内容,减少区干部的往返,节省了许多时间。
第二次会是七月十八日至二十四日,这次会议县委非常犹疑,由于开过第一次会不久,且内容上大致相同;因此虽然从区党委开会回来的县委一再说上级指示一定要开,但也又请示了一次地委后才开的,并非把责任推到地委身上。当然,我们应该更想法子把会开的更好,时间更短,但上级的指示我们是必须执行的。
如果仅以“记者说开了一个月,县委说开二十三天”,是不能把问题说明的。
2、关于生产干部的配备,这个问题在上次给编者的信中也检讨过:“在干部提拔、培养及时配备上,领导方面是有缺点的,亦有困难,因为获鹿除两个区为半老区外,其他皆为新区,干部没有基础,土改中的干部多为外来干部,土改结束后即调回原部门,加上不断的输出及提拔培养的不够及时,故形成干部长期不健全。但生产部门与其他部门相比较,生产干部不少”。另外,也曾说明实业科干部编制是七人,当时只缺一人;区里实业干部除一区编制上没有外,其他九个区缺两个区。但记者写为“生产指导部空无一人,各区实业助理员时有时无”,这与事实是不相符的。
3、记者说:“不少村庄出征民工土地未及时种上。”民工的生产,几个月来,我县尚未发现其受影响的事情,领导上对此问题也还注意。记者提出这个问题后,县委曾问过记者材料从何处得来,主要指的哪些地区,以便检查。当时柏青同志说是七区区长所谈,主要指的武家庄。县委即派人前去该区、该村调查,了解该区民工只出征过一次,即今年春季;第二次远征并未出发。今春出发时是旧历正月,还不到养种地的时候,该区民工回来时,尚未落第一次雨(其他各区的民工是麦夏回来的,第一批早回来二十天,其中就有七区民工),回来后才下第一次雨,不致影响到种地问题。同时,武家庄村民工共去五个人,有四户家里不缺劳力,也都代耕了,其他一户缺乏劳力,代耕最多;而且都未荒地,民工回来还表示满意。
因此根据以上情况(记者根本未到别的区),即都为“不少村庄出征民工土地未及时种上”,是毫无根据的。我们认为只写上县委说“不是那么回事”,是不能把问题的“是”与“非”说清楚的。
4、关于县委五月里才打算仅仅以一半的时间进行领导生产,直到八月底尚未贯彻。确乎这是在五月提出的,且实际并未以那样多的时间去作生产工作(中心工作影响)。但从六月召开会议以后,领导上即以全力转入生产中。六月下旬曾突击锄小苗、打蝗;七月初防旱备荒,至七月半,全县已普遍进入防旱备荒工作中。第二次落雨后,八月全县各区都以全力突击补种锄苗,一直到秋收种麦,县区都是以主要干部主要力量进行了这一连串的生产任务,甚至使别的工作受到影响。如后勤部的数字统计及其他部门的数字统计,都在八月份压在县里未发下去(这当然也是不对)。因此,“至八月底尚未贯彻这一方针”,我们认为还不够十分恰当。
5、关于不少村庄遗留白地的问题,我县共土地数是六五二○一六(前写六八九五二○是错的)亩地,第二次雨前荒地八七五亩,雨后种上八○五亩。就记者所举六、七区荒地例子来说,七区共土地三四四五三亩,有荒地五、六十亩;六区土地共一○三七九○亩,荒地两顷。这样就说“不少村庄遗留白地很多”,是不是有些言之过甚?立迁村的旱田问题,也与记者所报导不同,记者说是两顷,但经过调查,该村共分地两次:第一次分后,剩下六○○亩,又分一次(但未最后确定地权),乘六○亩,雨后种上一部,只剩一十四亩荒地。同时,记者报导时,正是雨后五天的时候,也正是开始突击补种时期(前几天因为地里太湿不能下种),且我县经过雨后抢种,全县仅剩七十亩地未种上(据各区报),即得出结论说:“不少村庄遗留白地很多”,是有些不够切合实际的,未免有些过于夸大。
三、最后这篇文章中对记者的意见,我们认为是正确的,这不仅对新闻工作者必要,对一切干部在他去了解一个问题的真象时都是很必要的,特别是对我们更应该耐心的深入群众,多方面的去考查问题,精密的分析,比较对证,从中得出问题的结论来,以便正确的解决问题;如果草率从事,捕风捉影,片面的不加分析研究的处理问题,将会造成对人民不负责任的恶果。
光明、柏青二位同志到我县来,的确对我们有不少的帮助,但也确有些问题的反映是不够全面,不够真实,不够客观的。在上次给编者的信中已经谈到这一点,在此文中我们感到应该更多的从一些具体问题上去进行检讨。比如记者在“获鹿放弃生产领导”一文中,开始说“记者雨后第三天走访获鹿县党政负责人,及一、七区两个区公所,并赴乡村实地考查农业生产情形,从数日来所获材料看”这一段,我们认为是不符事实的。记者来我县后,仅以一天半的时间看县委所存材料(如牲口死亡数及荒地数),并跟实业科长与推进社主任谈话,在七区公所(离县委住处三、四里地)过一夜,去了城内(一区公所)一趟,即写成“数日来”或“亲赴乡村实地考查农业生产情形”,是不合实事求是的作风的。又如第二篇报导关于获鹿牲口死亡一稿中,亦有“走访数村”一句,实际上,该二位记者只是根据和县区干部谈话中了解的材料,去了一趟南关和杜家庄村,但该村并没有牲口死亡的问题。为了保持党报的严肃性,我们感觉这种作风,是应该转变的。         
          获鹿县委 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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