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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01-17 00:00

太行新华日报号召 克服对土地法的曲解

第1版()
专栏:

  太行新华日报号召
 克服对土地法的曲解
【本报消息】太行新华日报在十五日发表了一篇社论,题目叫作“克服对于土地法大纲的曲解和误解”。大意说:近来发现少数地主分子,在土地法大纲公布之后,利用群众尚未行动起来,宣传尚未深入的空子,企图挑拨群众团结,制造混乱现象,进行反攻;或借口地主也分一份,威胁群众说过去斗争错了;或挑拨中农和贫农的团结,说将来平分要分中农的土地财产;说平分就是把各家所有的东西都拿到街上来分;或恐吓某些过去多占果实的干部积极分子,说将来要斗争他们;甚或拉拢少数侵占群众果实的坏分子和贪污腐化分子,成立假“贫农团”、“贫雇委员会”。必须指出这都是少数地主分子的阴谋,是少数地方分子企图利用群众文化程度低或发动不充分,利用干部积极分子的某些弱点,来进行复辟的犯罪行为。对于这种阴谋诡计,全区农民和领导机关必须严密注视,如果他们不停止活动,必要时政府机关即依法逮捕,在平分运动开始之后必将加以究办。
由于少数地主及少数坏分子的造谣破坏,引起了一部分群众(特别是中农)的误解与动荡,发生大吃大喝,浪费财物,不事生产,坐待平分的现象,这是极端有害的。平分土地的政策只是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分给缺少这些东西的农民(贫农、雇农、乡村工人及一部分中农);对于富裕中农,也只是用协商的办法,取得他们的同意,自动献出多余的一部分土地,富裕中农的财产、农具、牲口等浮财是丝毫不动的,至于一般的中农则更是不会有任何损失的,下中农还可分到一些土地财产。土地法大纲的基本精神是要彻底消灭封建,满足雇贫要求,同时是坚固的团结中农的。我们劝告这些误解土地法大纲或受了地主分子煽动的中农群众,停止这种浪费,继续安心的努力生产。
至于少数地主富农和少数侵占群众果实的坏分子,现在浪费、分散、出卖了将来应该拿出来的东西,这是犯罪行为,将来是要究办的。
还有少数干部人员,在翻身运动中,多占了斗争果实,始终坚持自己的错误,不想依法退出多占部分,并且为了保持这一部分果实,已经采取了一些不正当的办法,如侵害中农,扩大斗争面,乱杀人………等等。现在听说要平分,恐怕拿出自己多占果实,恐怕给地主富农也分一份,又想在平分以前,趁机先乱斗一阵,牺牲别人,来保存多占果实,这是对贫苦农民不利的,这也是犯罪行为,必须严厉制止。再不允许发生乱斗乱杀的现象,如果发生违法杀人的事件一定要依法严惩。
此外,现在各个村庄,都在酝酿划分阶级,在这一问题上,也发生了很多偏向,主要的问题是过份扩大了地主富农的比重——“追三代”、“掂都芦”(如一家地主分成四十家,四十家都算地主)………,甚至有些村庄地主富农占了户口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个别村庄竟占到百分之六十,这是十分危险的。由于这样的划法,引起了许多群众(甚至雇贫)的不安。我们告诉全区的农民:现在这些划法都不算数,将来平分开始以后,都按照统一的规定来划,不“追三代”,不“掂都芦”,每户的阶级成份都要在群众中讨论通过,村里划不清或自己有意见的还可以提交区、县或区县以上的农代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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