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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08-21 00:00 |
贯彻“自繁自选自留自用”方针 建立基地增产蔬菜种子
第3版() 专栏:
贯彻“自繁自选自留自用”方针 建立基地增产蔬菜种子 据新华社20日讯 农业部和商业部最近在北京召开蔬菜种子座谈会,要求各地进一步贯彻“自繁、自选、自留、自用”为主,辅之以调剂的方针,建立蔬菜种子繁殖基地,大力增产蔬菜种子。 参加座谈会的有河北、山东、河南、辽宁、北京等五个省市和有关县、市、公社代表。根据汇报,各地蔬菜种子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河北、山东、河南等省由于菜种准备充分,今年秋菜播种面积比去年增加一倍多,而且支援外省三十四万多斤蔬菜种子。 会议指出,繁育蔬菜种子是完成和超额完成蔬菜生产任务的重要条件。为了使蔬菜生产得到数量充足、品质优良的种子,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蔬菜种子的生产,每一个县市,每一个人民公社都应当在最短期间力争蔬菜种子自给,并且要有一定数量的储备种子,以备遭受自然灾害时补种。为了作好必要的调剂工作,各省市和蔬菜各产区应当抓紧建立蔬菜种子繁殖基地,在技术和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援,努力把种子基地经营好,以便从这些基地取得一定数量的商品种子。此外,还要严格选种,改进采种技术,提高种子质量。 会议要求各地全面安排当前的秋菜种子生产,对明年春菜夏菜种子也要及早作好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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