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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01-28 00:00

检查司法工作

第1版()
专栏:

  检查司法工作
武安看守所,曾是努力摸索着走阶级路线的,因而工作得到一些改进。可是现在检查起来,还存在着严重的毛病,大量的无罪的群众还被羁押着。这不仅仅是武安一个县的问题,那些在实际工作中依然还有不良作风的看守所,其中的问题,是很值得发掘的。当然,这绝不仅仅是看守所工作的问题,而主要的是司法工作的问题,因为看守所是归司法科直接领导,接受司法科送交的案犯的。
必须指出,各地司法工作不全然是坏的,大多数的工作人员,都是在努力为人民服务的,但也不免有不自觉的地方,以致在工作中弄得事与愿违。
因此,我们要求全区各县,无例外的把司法工作检查一下,从自新人的阶级成份上检查,从阶级上检查自新人的被告事实,并从此检查我们处理案件的立场观点。看看在民主政府的司法工作中,有没有冤枉了群众的现象,把问题发掘出来,配合平分土地运动、求得彻底解决。
根据武安的经验来看,看守所的阶级路线,最基本的一环是从阶级性上处理群众案件,不冤枉一个群众。当我们接受一个群众案件,特别要把一个群众送进看守所的时候,必须以十分严萧的态度,加以审查,绝不许轻易的剥夺一个群众的自由。否则,我们就会犯罪。
所以,不能从枝枝叶叶上来解决看守所的阶级路线问题。比方,丧失了人民的立场,把无罪的群众关到看守所里,这样,即使在看守所里搞划阶级,改善群众的生活等等,虽然比不作要好得多,但它不能解决最基本的问题。因为这仅仅是自新人的管理问题。只有在解决了处理案件时的阶级路线以后,管理自新人的阶级路线才有可能提到看守所工作的主要地位。
这里应该批判一个观点,就是没有阶级性的“自新人自己管理自己”。在这种观点支持下,有的看守所,曾叫恶霸当生活大队长,因为凡是自新人,他们都一律同等看待。因此,有的看守所里,地主恶霸自新人,就十分狂妄,甚至企图组织越狱。对于这些罪大恶极的家伙,我们必须代表群众,严格的管理他们,而不能让他们自己管理自己。
最后,希望各地检查司法工作的结果,寄给本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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