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四十两金子”的报导是否违犯俘虏政策?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48年10月 -> “四十两金子”的报导是否违犯俘虏政策?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1948-10-30 00:00

“四十两金子”的报导是否违犯俘虏政策?

第2版()
专栏:编读往来

  “四十两金子”的报导是否违犯俘虏政策?
编辑同志:人民日报第三十八号第二版刊登之“四十两金子”,我们阅后有如下感觉:
俘虏政策,是党的政策的一项,应遵守,如俘虏的一些个人物品,表、笔、蒋币、衣服以及一些小物品,应全部属于其个人。但象这样巨量金银,似乎不该属其个人。原因是:他这些东西,是从老百姓身上搜刮的,甚至是害了老百姓好多生命。虽今天他放下武器,不是敌人,但未放武器之前,一般则是蛮横的欺压群众者,故不应对其搜刮群众的财物如此处理。同时这笔巨款将来用到社会建设方面,是会使人民多一分利益和幸福的。以上这是我个人意见,也可能是我们对俘虏政策了解不够,不知正确与否,请解答是盼。     (张廷武)
答:你对杨朔同志写的“四十两金子”的报导的意见有其部分理由,但从党的政策观点来看,这个理由是有偏见的。
我们的俘虏政策,是从瓦解敌人,扩大我军的政治影响,争取战争胜利出发的。能争取战场上敌人提早放下武器,哪怕提早一日甚至一点钟一分钟,也是好的。对俘虏私人财物不加没收,是为了减少他们的顾虑,使其能在一定场合下提早投降。四十两金子为数不小,且完全可能是从搜刮老百姓而来,加以没收,用于社会建设方面,于群众是有利益的。但是因为没有没收他的金子,使得视财如命的敌营长“大大感动,认识了一个真理:金子虽然值钱,但在解放区里,却有比金子更高贵的东西,这就是庄严的革命纪律”。我们这种伟大革命气魄的感召,使他感恩戴德,放了出去,走一地宣传一地,遇一人宣传一人,使成十成百的敌军官兵都会知道这一事实,足以降低他们的战斗意志。如此,比较来说,我们收到的效果比起四十两金子来就大的多了。
我们要战胜反革命,一切应从较大较远的利益着眼,这就是政治。俘虏政策上不搜俘虏腰包,并没规定多少该没收,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我们认为这个金子如果确实不是公款,发还俘虏是对的。杨朔同志的报导,宣传了党的政策,没有什么错误。
                     (华北军区政治部)


查看完整版本: [-- “四十两金子”的报导是否违犯俘虏政策?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