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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10-30 00:00

石市第七区政府说明 西里村扣留曹凤汉物资经过

第2版()
专栏:

  石市第七区政府说明
西里村扣留曹凤汉物资经过
编辑同志:人民日报九月二十三日“群众呼声”中登载“石家庄市西里村,错斗了外来户为何不补偿”一文,我们当日即刻召集了西里村村长、农会主席、武委会主任等四个主要村干部,开会检查这件事情的真实情况与经过,及其发生的原因;并启发村干部进行了认真的自我检讨。为了把问题弄的更真实,更清楚起见,我们又向知道这件事情的一些群众,作了几次分别的访问调查。经过这样几方面的了解,我们认为对曹凤汉问题的处理确实有错误。特别是扣留他的物资以后得到其原籍村区证明,而未及时退还。对于这些错误,曾在该村工作的老安同志与村干同志都作了深刻的检讨。但是某些问题的真实情况及其经过与曹凤汉所说尚有出入,特别是问题发生的基本原因,而曹凤汉没有提及。谨将我们所了解的真实情况与其发生原因,说明如下:
(一)石市于去年十一月刚解放后,当地村干与群众确实存在严重的本位主义与排斥外住户思想的。因为当地的特点是紧靠城市,人多地少(象西里村每人仅平均一亩来地),外来户多,情况复杂,且有许多来历不明(逃亡地主顽伪人员均在内)。当地群众怕他们在这里分了土地减少自己的亩数,所以有撵走外住户,或不让外住户分东西的举动,曹凤汉也在其内,曾一度引起外住户不安,但当区里发觉后,当即很快纠正,并在土改中对来历清楚的外住户也同样分得了一份土地财产。
(二)让曹凤汉离开西里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他的来历不明,行为不好,而引起干部群众对他的怀疑,误为逃亡地主。据调查曹于民国二十八年由石家庄市内移居西里村(当时来此并没有他原籍区村证明信),先以治疮为生,后与日伪勾结,并充当了日伪合作总社管理仓库的代理书记,此后借势在村耀武扬威,胡作胡为,曾强奸两个妇女(王玉可之妻和王云山之妻),日本投降后,曹一度转业小商,国民党来石后,不久又与顽伪拉拢参加到国民党石门工程队财政股服务。他妻于三十五年亦来本村,来后说他家是被斗户,因不敢在家而逃到这里,并时常制造谣言。去年四月正太战役后,曹因害怕解放军进逼石市将其十八岁的儿子小全送往北平(他女儿也在北平)。该村解放后,干部与群众按其以往言语行为,自然怀疑他是逃亡地主,并由于他曾强奸妇女,更使群众痛恨,因此干部与群众都同意让他回其原籍,但是所谓“十二月十三日下大雪之日将其赶出村外”并非事实,而是早在十三日之前数日,即让他回原籍,找来骡子大车拉走他的物资。
(三)所谓“将他劳力经营的物资完全扣留”也非事实。实际只扣留他食盐百零三斤,旧车子零件一小箱,制服一套,其他物资全部让他拉走,而扣留他车子零件食盐制服等,是在石市刚解放,残敌人员未被肃清,尚在军事管制封锁戒严期间,严禁非法采购人员倒弄物资情况下,纠察队见曹之妻偷(不公开)卖食盐,因此纠察队怀疑他食盐来历不明,怕是偷盗物资而扣留。车子零件与制服是在临走时将其全部物资弄到车上后,让纠察队检查是否有军用物资,或工业器材,纠察队将车子零件误认为军用机器零件,制服误认为军衣而加扣留,实属误会。其他日常群众用具物资等全部让他拉走,所谓扣留大衣洋布都属非是。以后曹又持原籍证明信来取扣留物资,而未弄走主要原因,是曹来时带的信上所提物资与实际扣留者不符(他说的多,实际数少)。而村干感到他不求实际无法退还,故使问题拖延。最后我们希望曹凤汉再来本区一趟,协同与当时处理这件事情的干部与群众,一本实事求是的精神更进一步分明是非,解除误会,退还其实际物资。
                 (石家庄市第七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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