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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12-30 00:00

医生正当收入不算“剥削” 晋绥河曲正确对待民间医生

第3版()
专栏:

  医生正当收入不算“剥削”
 晋绥河曲正确对待民间医生
【新华社兴县十六日电】晋绥解放区河曲县,在上月举行的合作社会议中,提出了一些正确对待民间医生的办法。这些办法包括:(一)医生应看作是脑力劳动者。在土地改革中错订成份的应即改正,没收的东西应即退回或补偿。(二)民间医生不论何种成份,诊病后应一律给予适当的报酬。医生的这种正当收入不能认为“剥削”。凡是参加药铺的医生,可以把替人诊病的劳动来顶股分红。(三)专业医生如家庭缺乏劳动力,其土地应准予出租。但所有医生均应本治病救人的精神,随请随到,不得卖假药及无理向病人勒索。在过去的旧社会中,民间医生存有种种恶习,如出谬非坐轿骑马不到,还未诊病就向人要“开包礼”,甚至乘人病危进行勒索。这种恶习,在河曲民主政府成立后业已逐渐消除。但在这次土地改革中又出现了另一种偏向,即不承认医生是脑力劳动者,而错误地认为医生的诊病收入是“剥削”。有些病人请医生诊病不给报酬或报酬很少。多数医生过去均与药铺订有分红契约、即医生开方指定到某一药铺买药,他与药铺分红。土地改革后,这种制度无形中取消,医生收入减少,生活即感困难。同时,有些原来参加药铺的地主、旧富农成份的医生,其股金、药材亦被没收。而不是地主、旧富农成份的医生,虽经常在药铺“坐柜”诊病,亦不以其诊病的劳动顶股分红,只在药铺结帐时发给少数奖金。有些医生当群众请他们诊病时,则不敢要钱;老年医生亦不敢骑病家来求医出诊的牲口,怕人说“架子大”。这些偏向使许多医生无法继续行医,准备改业,造成农村治病的困难。现在河曲县所提出的正确对待民间医生的办法、就是为着纠正这些偏向,使民间医生能安心行医,发挥所长,以改进农村的卫生状况,克服农民的治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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