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发土地证是广大农民的要求 临清十区发土地证的点滴经验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48年12月 -> 发土地证是广大农民的要求 临清十区发土地证的点滴经验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1948-12-31 00:00

发土地证是广大农民的要求 临清十区发土地证的点滴经验

第2版()
专栏:

  发土地证是广大农民的要求
 临清十区发土地证的点滴经验
临清十区在抽补调换土地结束土改中,更明确了发土地证是广大群众的要求。为满足群众这一要求,迅速确定地权发展生产,普遍进行了发土地证,其作法大略如下:
 一、如何布置
区对土地证先作研究后,为了工作顺利推进,专门召开了一天全区的村干会议(多是村财粮干事等),由区报告发土地证的意义及填写办法、填写费用、组织领导等具体问题,经讨论研究一切疑难问题逐一解决后,再回村进行工作。
 二、根据群众反映进行宣传解释
一、抽补土地后的各阶层,对确定地权的要求很迫切,因此发土地证是广大群众的要求。表现最积极的是分地的贫农及新中农,他们说:“种地凭文书,分的地没有文书老觉得没有把柄。”同时中贫农中有些户由于逃荒、人口死亡、敌人焚烧、失没等原因,老文书也不全了,所以觉着“老文书失没了,没文书,老不放心,发了土地证以后可没更改了。”中农中虽然土地没动,但也要求早些确定地权,以便安心生产。妇女反映:“这回真翻身了,文书上写了咱的名,以后男女都有一份。”地主富农因为几次的斗争,地权变动,也愿意早些结束土改,确定地权。二、有一部分群众对土地证认识不够,他们觉着“不如老文书根深”,两头都顾着,那个顶用那个算,同时觉着土地证是好多地块只发一张,不如一块地一张清楚,可以把地形画上。他们有的不愿把老文书拿出来,原因是怕拿出来烧了,有黑瞒地的怕罚,个别中农怕再动地,有的地少不拿老文书,故意叫丈量等。三、根据群众反映,在填写以前,必须召开全村村民大会,向群众宣传解释。(一)强调确定地权,说明土改已经结束,以后要安心生产,发家致富。贫农要从生产中更进一步发家。中农土地肯定不动,地富好好生产,以后再不清算。(二)分地是一人一份,填写土地证时可全家商议,一户一张也可,如分家或妇女愿自填一张也可以。(三)土地证是土地房产的凭据,老文书一概作废,愿烧、愿丢、愿保存听便。(四)有黑瞒地的报出来不罚、地少时可以丈量,按现种的实数填写。
 三、发土地证的组织分工
填土地证由村政府农会共同负责,组织发土地证委员会,下设四个股(或组),小村可合并减少组或人。一、处理问题股:处理几家伙分宅子地基问题,几家伙分一块地的边界地邻纠纷等群众不能自己解决的问题。二、丈量股:一般没问题者可不丈量,或自己丈量,只统一折合为政府发的市尺即可,只选择有问题的地块及群众不能自己丈量的地块去丈量。三、填写股:可多设几人,最好由两人组织一班,一人念一人填,只填第一联、余两联交别人或后来闲时腾写,以节省时间。四、督促股:由行政组长或农会组长担任,到那一组,组长即负责督促,这样避免乱碰头的现象。
四、几个具体问题的解决
一、在外人口及荣军留地在土地证居民或户主项下填“农会”,将来分给谁另立新证。二、小学及村政府留房,在土地证居民或户主项下填“某村小学校”或“某村村政府”。三、老文书作废,但不必烧毁,愿拿回保存者可允许。四、两县交界地,尺寸大小不同,地属哪县的按哪县尺寸(应以市尺为标准)。五、今后因土地买卖分家离婚、嫁娶等土地需要转移时,建议政府将来应发“土地买卖契约”,以利土地转移。(冀南区党委办公室)


查看完整版本: [-- 发土地证是广大农民的要求 临清十区发土地证的点滴经验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