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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10-28 00:00

阎锡山夺地八万亩朔县群众全部收回

第2版()
专栏:

  阎锡山夺地八万亩朔县群众全部收回
【新华社晋绥二十六日电】朔县民主政府接受群众要求,本月初将阎伪之“笑合”、“王城”、“广裕”、“林收”、“水利振兴会”等公司银行掠夺人民之七八万亩肥沃土地分配给农民。民初,阎锡山借“开展乡村”为名,强迫数万人民由桁方口至山阴,挖筑数道长约三百里之干支水渠,凡水渠灌溉之一切农田,阎锡山都要三七或四六分地,然后阎将霸占之土地重租与失地之农民。用渠水灌田者一律每亩出水钱二角,缴不起水钱由银行贷款,用地作抵押。并将水渠周围一二十里内之农田实行丈地、圈地,每亩以五十个铜钱强制收买,否则以违法论罪,加以没收。在阎锡山疯狂掠夺下,失去土地之千百农民,挥泪逃奔他乡。敌占后,农民要给敌伪出重税,纳重粮,造成荒地遍野,加以河身失修,洪水为灾。三十二年姚庄村被淹没土地十五顷,房屋五十间。朔县解放后,群众纷纷要求归还被夺土地。本月五日,该县一、三、六区民众代表,齐集福善庄讨论土地分配办法,得地农民有一百三十村三万余人,并立即组成水利委员会领导各村修河治水,使荒芜之数万亩水旱地变成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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