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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曦 1963-03-30 00:00

诗韵和朗诵

第6版()
专栏:论语说文

诗韵和朗诵
林曦
中国语文的历史既然源远流长,现实生活中的语文问题也是颇为不少。不仅考察词语,研究文字随时可以遇到一些有趣的语文知识,适合于写成小品;就是听听戏曲、鼓词、评书、相声和朗诵诗歌,以至于偶尔在街头看见几面招牌,车上听到几段对话,也会有不少值得记述议论的地方。于是随笔所至,论论语言,说说文字,写成这一段段“论语说文”。
至于栏名偶然跟两部古书名相合,倒也不是存心比附。只因为《论语》乃古代汉语的如实记录;《说文》是汉字的较早的汇集解说。跟我所想论论说说的,倒也并非全无干涉。然而这些小小随笔,主旨还在论今,并非意图考古。先说清楚,以免误会。是为“序”。
最近诗歌朗诵很受群众欢迎。据新华社报道,各地举办的诗歌朗诵活动正在蓬勃发展;诗歌通过朗诵,好像长了翅膀,在群众中飞翔开了。这真是好消息!自古以来就是通过语言的声音起激动人心、号召群众去斗争的巨大作用的诗歌,又跳出纸面,用语音的翅膀飞翔起来了。
北京也举办过几场诗歌朗诵会,通过听觉来欣赏诗歌,果然比用眼睛浏览增加了不少新鲜醇厚的味道。单拿诗韵来说,从诗歌本子上来看,硬说这一行末一个汉字跟另一行末一个汉字是押韵的,就是说异中有同,具有所谓“回环的美”(用王力先生的说法);那可是一点也“看”不出来。押韵字的声旁凑巧相同的,只是极少见的情况。
就我听到的朗诵诗歌来说,大多数的音韵美是很动人的,用普通话朗诵起来,脚韵押得很准,没有不和谐的地方;可是偶然也听到一两首诗,或者诗中的一两句,不那么顺溜。朗诵者念到这种地方似乎也不敢高声响亮地念了,只轻轻地带过去。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原来是诗作得出了韵,或者用曲艺界的通俗说法叫作没赶上“辙儿”。
本来作的是有韵诗,某些章节或句子朗诵出来却不押韵了。这又是怎么回事儿呢?推究起来大概有三种情况:一种是用了古韵,也就是说按过去的韵书(像《佩文韵府》之类)讲是押韵的,用古音念起来可能和谐,而用普通话的标准语音(北京语音)来念却不押韵,不和谐。朗诵旧诗词,往往会出现这种情况。作新诗而押古韵当然也发生同样情况。第二种情况是按方音押韵。照自己的方音念,是押韵的;可是人家用普通话一朗诵,却不押韵、不和谐了。较常见的是照en,eng不分、an,ang难辨的方音来押韵,拿“身[shēn]”跟“生[shēng]”押,“音[yīn]”跟“听[tīng]”押,“年[nīan]”跟“粮[liang]”押,等等。第三种情况是照个人习惯读错了的音押。这比较少见。
近来的诗歌朗诵活动,绝大多数是由话剧演员、广播员同志们用普通话来朗诵的,只有少数由诗歌作者自己用家乡音的普通话朗诵。纯用方音的,我自己还没听到过。这是好现象。既然是要凭借语音的翅膀,让诗歌打动广大群众的心灵,那当然只有用普通话来朗诵,才能使更多的人听得懂、觉得美。这一点应当坚持并且继续提倡。既然朗诵主要是用普通话,那么作诗歌如果用韵,也就应该注意按照规范的普通话语音来押韵,而不要按照古韵、方音韵或自以为是的韵来押韵。这样才适合于朗诵,才能避免上述一些不和谐的现象。作新诗固然应当按照普通话语音押韵,作旧诗词也要注意避免那些用普通话朗诵起来过于不和谐的韵。有些诗词家主张新诗、旧诗词、戏曲共用一种统一的新诗韵,这是一个好主意。敬请诗人们认真考虑,看看能否实行。
普通话的新诗韵,是一种比较宽泛易用的韵。据研究,实际上跟北京语音的戏曲、曲艺、歌词等用的“十三辙”差不多。这种韵,实际上很多诗人作新诗自然而然在那里押。比如郭小川同志的诗,我曾粗略地把他的两本诗集所用的韵归纳了一下,正合十三辙。(注)三十年来的大众歌曲的用韵,除个别受方音影响的外,基本上也不出乎十三辙。如果再稍微分得细一点再加上儿化韵,可以有十五或十六韵。
至于如何避免错按自己的方音押韵,在目前还没有通行的普通话语音的韵书可查的情况下,也可以多查查用拼音字母注音的字典、词典。
按普通话的语音押韵,作适合朗诵的诗歌,让诗歌朗诵出来更和谐动听:诗歌的翅膀会更硬,在群众中飞翔得更远。
注:这两本诗集是《将军三部曲》和《两都颂》。可以看出都是按照普通话的语音押韵的,归纳结果恰为十三韵;“一”“雨”“日”“诗”“子”等相押,也和北京语音的曲艺、戏曲的“一七辙”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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