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伏龙 |
1963-06-29 00:00 |
“告示”的启示
第6版() 专栏:文化街头
“告示”的启示 杨伏龙 不久前,我们村旁墙壁上贴出一张敦煌县人民委员会关于植树造林、护树护林的布告,告文是: 植树造林大事,关系国计民生, 减少风旱灾害,并能增加收成。 用材烧柴困难,没有林木不行, 桃李杏梨多种,等于两道收成。 林木谁种谁有,政策坚决执行, 社队所有林木,不许别人乱动; 护林有功必奖,违约处罚执行, 破坏树木一棵,栽活三棵才成, 严重破坏林木,政府依法严惩。 植树造林季节,莫要错过时辰, 林地社队规划,种苗积极找寻, 人人鼓足干劲,努力植树造林, 大家积极动手,个个护树护林。 很多人看了都说:“布告简单明了,又好记。既交代了政策,还提出了号召!”我看了,也觉得好。而且不由使我联想到毛主席在《反对党八股》一文中所用的话来了。 “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我觉得这张布告所以受群众欢迎,就是因为做到了这点。布告把植树造林的好处、党的现行政策、以及奖惩办法,用很通俗的文字,告诉农民群众,使农民群众一看就懂。它容易为农民群众所接受。当然,这样讲并不意味着任何布告都“提倡”用顺口溜的写法来写(用顺口溜写还得千万注意,不要以辞害意,使政策走样),问题是要根据具体对象,使所写的文章内容,让群众容易懂,容易执行。这方面,毛主席写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那样的条令,是很好的典范,我们应该好好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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