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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文 1963-08-28 00:00

美国的“哥伦比亚联邦行政区”

第4版()
专栏:地理知识

美国的“哥伦比亚联邦行政区”
美国现在的“哥伦比亚联邦行政区”,就是指的现在美国的首都华盛顿和它的郊区。
一七九○年美国首届总统华盛顿在毗连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的波托马克河地区购地建设首都。一八○○年美国正式定都于此,取名华盛顿。
一八七一年美国国会通过决议,设立“哥伦比亚联邦行政区”。它的范围包括原来的华盛顿市和它的郊区。这段时期华盛顿市享有自治权。
一八七八年美国国会取消华盛顿市的自治权,代之以现行管理制度,即由美国国会和联邦政府直接管理。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分别设立哥伦比亚联邦行政区常设委员会。众议院的哥伦比亚联邦行政区常设委员会通过对这个行政区行政计划的批准、拨款和预算控制,掌握了实权。
华盛顿市没有市长,它的行政机关由三名行政委员领导,其中两名由总统取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另一名由总统指定一名陆军工兵军官担任。
按照美国宪法,众议员按各州人口比例选出,参议员由每州各选两名,总统的选举人也是由州选派的。但是,哥伦比亚联邦行政区不是一个州,因此,它的七十多万居民没有选举国会议员和总统的权利。一九六一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宪法第二十三修正案后,华盛顿市民才首次有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的权利。 (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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