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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南冀中硝磺局收硝价格应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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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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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南冀中硝磺局收硝价格应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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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敬民
1949-01-29 00:00
冀南冀中硝磺局收硝价格应统一
第2版()
专栏:批评与建议
冀南冀中硝磺局收硝价格应统一编辑同志:
现在冀南硝磺局和冀中火硝局收购火硝价格不一致。冀中收硝每一斤火硝(头等硝)以五斤小米折款收购,冀南却是五斤小麦。这样使冀中的硝民常远道去冀南卖硝,浪费了许多人力,且引起纠纷。因之我建议华北硝磺总局应统一收购价额,使硝工们享有同样的待遇。
武强县火硝局 姚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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