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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 1964-01-30 00:00

布尔扬—查莫罗运河协定

第5版()
专栏:资料

布尔扬—查莫罗运河协定
巴拿马人民最近掀起强大的反美爱国斗争以后,美国统治集团一再扬言,要开凿一条沟通大西洋和太平洋的新运河,他们妄想以此对巴拿马人民进行讹诈。
本月二十七日出版的《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杂志,刊载了一幅美国拟议中的几条运河路线的简图。这幅地图最上面的那条路线,是美国参议院民主党领袖曼斯菲尔德提出来的,这条路线通过墨西哥南部的特旺特佩克地峡。最下面的那条路线位于邻近巴拿马共和国的哥伦比亚境内,这是《纽约时报》鼓吹另建运河的路线。地图中部通过尼加拉瓜和哥斯达黎加的那条运河路线,则是由来已久、目前美国议论最多的一条。
早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就提出了“尼加拉瓜运河计划”,并曾经引起它和当时也力图在中美洲进行扩张的英国之间的矛盾。一九一四年八月五日,美国政府采用威逼利诱的手段,迫使尼加拉瓜政府签订了修建尼加拉瓜运河的“布尔扬—查莫罗协定”。一九一六年,美国国会参议院批准了这个协定。
“布尔扬—查莫罗协定”规定美国以三百万美元的代价,从尼加拉瓜政府取得在尼加拉瓜境内开凿一条沟通大西洋和太平洋的运河的权利。协定规定美国有权在丰塞卡湾建立海军基地。但是,位于太平洋的丰塞卡湾,为尼加拉瓜、洪都拉斯、萨尔瓦多所共有,而运河通过的圣胡安河则位于尼加拉瓜和哥斯达黎加之间。协定规定美国有权租用的加勒比海中的科恩群岛,是哥伦比亚与尼加拉瓜之间有争议的领土。因此,“布尔扬—查莫罗协定”不但侵犯了尼加拉瓜的主权,而且损害了其他有关国家的权益。以后由于哥斯达黎加和萨尔瓦多向中美洲法院提出控诉,这个协定才被中美洲法院宣布无效。
“布尔扬—查莫罗协定”,是美帝国主义强加于拉丁美洲国家的又一不平等条约。美国国会参议员波拉在这个协定被参议院批准以后曾经这样招认:“布尔扬—查莫罗协定是对国际礼貌规则的最基本的原则的公然违犯。这个协定是我们与我们自己签订的条约。所谓尼加拉瓜政府,它既无权利也无职能来签订它。”
(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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