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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12-31 00:00

智利记者罗哈斯第三次揭露巴西当局的判决荒唐无耻 全部起诉卷宗没有一个材料证明中国人员有罪 却有大量文件充分证明中国人员活动正当合法

第5版()
专栏:

智利记者罗哈斯第三次揭露巴西当局的判决荒唐无耻
全部起诉卷宗没有一个材料证明中国人员有罪
却有大量文件充分证明中国人员活动正当合法
新华社三十日讯 圣地亚哥消息:智利记者罗宾森·罗哈斯根据他在里约热内卢采访过程中阅读的巴西检察当局对九名中国人员起诉的全部卷宗材料,以令人信服的事实揭露了巴西当局对中国人员的诬告和判决是多么荒唐无耻。
罗宾森·罗哈斯的第三篇评述巴西军事法庭对九名中国人员的非法判决的报道写道:
判处九名人民中国公民以十年徒刑的审讯丑剧显然已经达到这种地步,以致巴西警察和军方在判决这些中国人的起诉书卷宗中收罗的文件本身也证明:这些中国人不是间谍;他们没有进行过任何颠覆活动。这是本记者在仔细阅读了二十三卷起诉书卷宗后得出的结论。本记者在审讯法官利马·托雷斯的正式许可下看了这些卷宗。卷宗的概括内容表明巴西当局对这些中国人的判决是多么荒唐无耻。
在第一卷中有巴西政治警察指责九名中国人和九名巴西公民进行“颠覆和间谍活动”的控告。还有负责在尼泰罗伊举办展览会的一批中国人的法律顾问达尼卢·杜斯·桑图斯律师、律师助手儒埃尔·穆里内利、中国人住所的雇员对警察的谈话以及五月一日签署的传讯和逮捕中国人的两项法令,而实际情况是:他们是在四月二日被捕的。在第一卷中还有一封臭名昭著的发自瑞士的中文信,作为唯一的起诉文件。这封信是在台湾(蒋介石集团)驻里约热内卢的“大使馆”里捏造出来的,这封信的虚假性十分明显和一目了然,以致军事法官们在二十一日也不得不否决这封信和这些中国人的间谍罪,并取消了在这封信中提到的五名巴西人的罪名。最后,在这第一卷中有好几份巴西—中国文化协会的章程。
第二卷卷宗更有趣,因为它证明整个审讯乃是一出丑剧。在这一卷中有检察官鲁邦斯·皮涅伊鲁“为了证明罪行”而召去的证人的全部证词。从司法观点来看,这些证词是确定必须提起诉讼的根据。可是讯问一些起诉的见证人的结果却是:维尔盖鲁参议员街公寓
(新华社记者王唯真的住所——编者注)的住户阿内西乌·卡斯特卢从未听见有人谈到过被指控为中国人员的同谋犯的巴西被告。中国人居住的公寓的看门人佩德鲁·马里亚·德康塞尼冈对于这些被告什么也不知道,也没有说什么告发他们的话。几名中国人的巴西女雇员伊尔米妮亚·玛丽亚·德塞纳(她在政治警察局被关了二十一天),不认识被指控为中国人的同谋犯的巴西被告,而且从未看到中国人的特殊活动,也不知道他们开过诬控他们开过的所谓“秘密会议”。住在塔曼达雷街的中国人(指中国人员王耀庭等——编者注)的邻居达伊斯·桑图斯·德卡瓦略也不认识这些巴西被告,关于这些中国被告什么也不知道。
警察局警官、见证人埃鲁斯·德莫拉·伊斯塔旺暗示了警察当局的诉讼的失败,因为对中国人员的调查没有引出任何具体线索。
最后,在台湾驻巴西“大使”的要求下被选为此案的官方译员的华籍建筑师西奥多·吴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的文字改革,台湾政府(指蒋介石集团——编者注)没有采用。这是吴为他在翻译被告手中用中文写的材料时造成的“错误”进行的辩解。这些“错误”是相当可疑的,因为中国人员的材料中说“我们举行了小型会议”,译员吴却歪曲成“我们同共产党员举行了秘密会议”。这一阴谋是由苏布拉尔·平托律师在通晓葡萄牙文的中国人员张宝生的谘询下揭露的,他迫使利马·托雷斯法官承认,吴把那些材料居心不良地译成有害于被告的那种样子。在卷宗第二卷的最后部分,有一份《北京周报》上面有一篇文章,文章中有一个巴西人的名字,而这个名字不是那些巴西被告中的任何一个,还有一本意大利杂志《明镜》,巴西军人把这本杂志上一篇同中国人员毫不相干的文章作为“这些中国被告是间谍的明确证据”。第二卷最后是在智利避难的、同中国人一道被起诉的巴西众议员阿当·佩雷拉·努尼斯给法官的信件的副本。佩雷拉·努尼斯在他的这封信里说:“我同中国人民的关系就是巴西为了自己的威信和自己的独立应该同七亿人口的国家保持的关系。到这里来的中国人员有文化、新闻和贸易的使命。他们筹办一个公开和正式的展览会,他们什么也没有掩饰,他们从事在法律上得到巴西外交当局同意的活动。我同中国公民的关系是公开的,我是联邦众议员和巴中文化协会主席。除了这些目的以外的任何指责都没有实际意义,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这种指责。我怀着一个没有犯罪的人的信心委托律师苏布拉尔·平托教授和林斯—席尔瓦律师为我辩护,我现在还抱有信心,相信巴西的司法。”但是,佩雷拉·努尼斯误信了巴西的司法,因为它在没有任何证据也没有任何起诉文件的情况下判处了中国被告十年徒刑。
第三个卷宗收集了大量文件,这些文件充分地证明中国被告的活动是正当的、合法的,其中还有十七位辩护证人的讲话,在这些人中有参议员、众议员、巴西外交部长和贸易部长、经济学家、记者、律师和巴西银行的高级职员。他们都证明这些中国被告的活动是合法的和光明正大的。
第四个卷宗也是有趣的,因为它暴露了这次审讯的无耻:在这卷中,仅有由检察官签署的一页半纸,要求判处中国被告和某些巴西人二十三年徒刑,没有拿出证明起诉的任何证据,而答应到判决那天拿出能够证实被告有罪的使人吃惊的文件。但是,这一天到了,那是十二月二十一日,检察官鲁邦斯·皮涅伊鲁没有拿出任何东西。他讲了四个钟头,他提出的唯一具体东西是新华社在古巴拍的照片。这位检察官说,这些照片“证明了这些被告的颠覆活动”。我作为记者向检察官解释说,美国的通讯社也向世界其他地方发布这类照片。但是,检察官说,他极其厌烦同我讨论。
在其余十九本卷宗里,有中国被告的九张外交护照,一本通讯录和两本巴西记者若奥·伊契维里写的书。还有几十本巴中文化协会的章程、两张工作计划和该协会会员的地址。还有招待中国人的公开宴会的照片,出席宴会的,除参议员和众议员外,还有当时的外交部长阿丰苏·阿里努斯,还有巴西青年作家的剧本和巴西人卡洛斯·博希斯写的《东北部的贫困的工业》通讯的原稿。
另一卷全部是“颠覆活动的证据”:公开为中国人举行的鸡尾酒会和在会上的讲话稿,与会者的名单,记者的活动计划,许多登在巴西报纸上的他们和他们的朋友的照片。另一卷有警察当局拿出的所谓“制成卡片的共产党人的名单”,但是其中竟有“报联社”,它是巴西最反动报纸的联营组织。在第十五卷中,有同这些中国人有联系的一百十三名巴西人的材料。这份材料是由负责进行军事调查的德朗扎·德奥利维拉上校签署的。这份材料象巴西警察在这些日子里搞出来的所有材料一样是捏造的。它完全是捏造的,其中竟有一项材料硬说劳尔·林斯—席尔瓦出席离里约热内卢一千五百公里的戈伊阿尼亚城的共产党人的会议,而劳尔·林斯律师从来没有去过戈伊阿尼亚,他在审讯中证明了这一点。
其他一些卷宗中放满了作为“间谍活动和颠覆活动的证据”的新华社新闻稿。还有几十份巴西报纸和一包北京外文出版社的书。在第十九卷中是一本中国人私人开支账册。最后,从这些被告居住的公寓中没收的六只手提箱也成为卷宗的一部分。在这些箱子里有二十本关于巴西、关于古巴的书以及某些诸如此类的“颠覆性的”东西,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邮票。
这就是最终判处九名中国公民十年徒刑的起诉书中的情况。在卷宗中没有一个证明中国人有罪的证据,也许正是因为如此,辩护律师苏布拉尔·平托气愤地说:“在卷宗中收入这些提作起诉证据的这一大堆文件,这是我在我的职业生涯中遇到的最讨厌的事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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