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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05-31 00:00

中蒙领导人相互致电 祝贺中蒙友好互助条约签订五周年

第1版()
专栏:

  中蒙领导人相互致电
祝贺中蒙友好互助条约签订五周年
新华社三十日讯 中国党和国家领导人今天打电报给蒙古党和国家领导人,热烈祝贺中蒙友好互助条约签订五周年。贺电全文如下:
  乌兰巴托
  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蒙古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尤·泽登巴尔同志,
  蒙古人民共和国大人民呼拉尔主席团主席扎·桑布同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友好互助条约签订五周年的时候,我们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向蒙古人民革命党、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人民致以热烈的祝贺。
祝中蒙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友好合作关系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基础上,在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和保卫世界和平的斗争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刘少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朱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
一九六五年五月三十日
新华社三十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陈毅今天打电报给蒙古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曼·杜格苏伦,祝贺中蒙友好互助条约签订五周年。贺电全文如下:乌兰巴托蒙古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曼·杜格苏伦同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友好互助条约签订五周年的时候,谨向你表示祝贺。
祝中蒙两国人民的友谊日益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 陈 毅
一九六五年五月三十日
新华社三十日讯 我国党和国家领导人今天收到蒙古人民共和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就蒙中友好互助条约签订五周年发来的贺电。贺电全文如下:
  北京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朱德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同志,
  亲爱的同志们,
值此蒙古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友好互助条约签订五周年之际,我们代表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蒙古人民共和国大人民呼拉尔主席团,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人民向你们,向兄弟的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表示我们衷心的祝贺。我们两国之间的友好互助条约是巩固蒙古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兄弟友谊和合作,加强强大的社会主义大家庭各国团结一致的重要文件。蒙古人民珍惜同中国人民的友谊,现在和将来都致力于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基础上加强这一友谊。在这个条约签订五周年的时候,蒙古人民和他们的政府预祝兄弟的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世界和平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蒙古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尤·泽登巴尔
蒙古人民共和国大人民呼拉尔主席团主席 扎·桑布
一九六五年五月三十日于乌兰巴托
新华社三十日讯 陈毅副总理兼外交部长今天收到蒙古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杜格苏伦就蒙中友好互助条约签订五周年发来的贺电。贺电全文如下: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
兼外交部长陈毅同志:
在蒙古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友好互助条约签订五周年的时候,部长同志,请接受我诚挚的祝贺。
友好互助条约是大力加强我们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合作的可靠基础。
祝蒙中两国人民的友谊日益巩固。
借此机会,部长同志,祝你身体健康,在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蒙古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曼·杜格苏伦
一九六五年五月三十日于乌兰巴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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