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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人为 1965-1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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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版()
专栏:大家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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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人为
吴江县锡剧团下乡演戏,除了一有空闲就参加队里的农业劳动而外,还从生活上建立了“五不走”的制度:演出场地不打扫好不走,群众家里不打扫干净不走,借的东西不还清不走,损坏的东西不赔偿不走,水缸不挑满不走。
这“五不走”的制度,立得好,做得对!
帮助群众挑挑水、扫扫地,借了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这些事乍一看来都不过是生活小事;但是,对一个严肃的革命者说来,却需要认真对待,而且身体力行,持之以恒。为什么?第一,它体现了一个革命战士关心群众生活,与群众亲如一家,处处以维护群众的利益为己任的精神。凡是有利于人民的事就一定去做,不利于人民的事就坚决不做。第二,它发扬了革命队伍勤劳朴素的优良传统。第三,通过这些日常的平凡的劳动和生活锻炼,逐渐培养自己的劳动观点和群众观点,促进自己劳动化革命化。
参观过井冈山革命博物馆的同志们,都看到那里陈列着一只木桶吧。这只木桶,就是一九二八年六月毛主席在永新县塘边帮助贫苦农民周头莲挑水用的。大家也还知道,毛主席亲自教养出来的人民子弟兵,不论过去和现在,外出执行勤务或驻扎民房时,每到一个地方,总是帮助群众担水扫地爱护当地的一草一木。这已经成为人民军队自觉遵守的起码的群众纪律了。
今天吴江县锡剧团的同志们建立的“五不走”制度,就是继承了革命队伍关心群众、与广大农民群众结成鱼水关系的一种好传统好作风。毛主席曾经教导说:“我们的同志不论到什么地方,都要和群众的关系搞好,要关心群众,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团结广大人民,团结得越多越好。”由此看来,象为群众担水扫地之类的事情,决不是生活小事,而是关系到政治上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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