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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广义 1966-03-30 00:00

“到手钞票”的用法

第6版()
专栏:增产节约杂谈

“到手钞票”的用法
上海静安纺织印染厂 刘广义
在我们每个生产单位里,根据发展的需要,国家拨下来再生产的资金,这是常有的事情。如何对待这笔“到手的钞票”,有时很能从中反映出人们的思想状况。
上海有家德新金属冶炼厂,有一次国家拨给他们二十万元,让他们新建一个铝粉车间。他们本着国家的钱一元要当二元用的精神,结果,只花了二万多元,就把事情办妥当了,余下来的钱全部交还给了国家。不仅如此,他们还觉得如果再精打细算一番,只要花几千元就行了。为此,他们的党支部书记还向工人作了检讨呢。
德新厂同志们的这种做法,高度体现了我们工人阶级勤俭节约、一心为公的集体主义思想品质。
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里,有时,也还会碰到另外一种情况,有的同志认为:这笔既是“到手的钞票”,只要不超支,用光算数,这是“合理合法”的,因为国家拨下钱来,就是给用的么!明明一般的东西就可以了,却偏偏要买
“高级”的,明明一时还用不上的东西,机会难得,买它一批,有总比没有好,反正这笔钱不花光,也不是我们的啦!
的确,国家拨下钱来,是要派用场的,如果用之恰当,这是完全应该,无可非议的事。但这和手里拿了国家的钱就非花光不可是两回事。那种
“不花光也不是我们的啦”的观念,实际上是只顾本位,不顾全局的资本主义思想的残余。
我们工人阶级应该学习、发扬德新厂同志们的新思想、新风尚,反对后一种旧思想、旧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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