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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方 1949-04-30 00:00

实行劳资两利生产迅速发展 私营大华窑业公司进行民主评定工资

第1版()
专栏:

  实行劳资两利生产迅速发展
 私营大华窑业公司进行民主评定工资
【本报专访】本报曾于日前(二十五日)报导私营大华窑业公司由于实行了劳资两利政策,生产得到迅速发展,现该公司劳资双方,又在本月二十二日推选出评资委员会,进行民主评定工资。经过五天的酝酿讨论,现已评议完竣,四月份工资并已按新的规定于日前(二十六日)发下,职工一般都很满意。该厂评议委员会,系由生产单位工人推出的评议委员,会同各该单位的工务长、该厂经理共同组织而成,共有委员四十二人。评委会首先即宣布评议调整工资,是为了使工资更加合理,是依据技术高低,劳动能力,责任大小,来规定工资的高低。评委会提出了五等十九级的方案,各生产单位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启发工人提意见,先后五天经过三次评委会、两次小组会反复比较不断修正,最后由评委会确定为技术工、熟练工、学习工三种,四等十级,自最低五等、十八级起,至最高工资为二等、七级,等级之间空出十九级、十二级、六级以上各级,以准备技术提高后的进级。计确定常建章等七人为五等、十八级,每人每日工资米四斤一两(供给食宿——下同),邢风林等二十四人为五等、十七级,每人每日工资米为四斤三两,马建魁等二十三人为五等、十六级,每人每日工资米为四斤五两(以上为学习工),吴文良等十二人为四等、十五级,每人每日工资米为四斤十五两,张文等二十人为四等、十四级,每人每日工资米为五斤二两,刘凤玉等二十五人为四等、十三级,每人每日工资米为五斤五两(以上为熟练工),杨文敏等七人为三等、十一级,每人每日工资米为六斤七两,齐龙魁等三人为三等、十级,每人每日工资米为六斤十两,金玉祥等十七人为三等、九级,每人每日工资米为六斤十三两,马福钦等十一人为三等、八级,每人每日工资米为七斤,张秀成等八人为二等、七级,每人每日工资米为七斤半(以上为技术工)。此次工资规定,是以每日十小时工作计算,加点一小时,折普通一小时就发工资。除此外,经理每月原为二百五十斤,现增至五百斤,工程师原为每月五百斤,现增至六百斤,工务长现每月三百斤,职员十四人现每月薪资由一百六十斤起至二百五十斤止,其他外长工、理发工等每人每月工资由八十斤至二百二十斤不等。按该厂调整前的工资,每人每日最低者为三斤半米,现提高到四斤一两;最高者原为五斤半米,现提高到七斤半。没有下降的,是平均上升的现象,从普遍上升中来拉长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的差额。依据现在情况,最低工资已不算少;但技术工的工资与学习工的最低工资差额还不到一倍。当然还不能说是实行了交叉累进工资制,但已朝着这个方向进了一步,并且暂时也只能作到这样。有人反映,此次评资中,对个别工人工资的评定,尚有不完全公允之处,如系事实,是需要该厂厂务管理委员会在今后加以个别调整的。次次该厂评议工资的经验证明:在私人企业中也可以实行有领导的民主评议的办法来解决工资问题。
                    (本报记者 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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