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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05-01 00:00 |
南京军管会发出布告 规定人民币为本位币 宣布禁用及收兑伪金元券办法
第1版() 专栏:
南京军管会发出布告 规定人民币为本位币 宣布禁用及收兑伪金元券办法 【北平新华广播电台广播南京三十日消息】南京军事管制委员会于二十八日发出布告,规定自即日起所有完粮纳税以及一切公私款项收付、物价计算、帐务票据、契约等均须以法定货币即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为计算与结算本位,伪金元券自即日起为非法货币。但为照顾人民困难,在五月八号以前暂准在市面流通,过期即严禁使用。该布告并且规定人民币一元折伪金元券二千五百元为第一次比价,但因伪金元券继续贬值,故在暂准流通期间,人民可随时按其贬值程度更改比价,中国人民银行即将随时挂牌公布人民币对伪金元券比价的变动。中国人民银行为照顾人民困难,将公布优待收兑一部分伪金元券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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