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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12-28 00:00

中巴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在拉瓦尔品第签字

第4版()
专栏:

中巴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在拉瓦尔品第签字
新华社拉瓦尔品第二十六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二十六日在拉瓦尔品第签字。协定规定,中国政府将给予巴基斯坦政府以无息的和不附带任何条件的贷款人民币一亿元,以提供成套设备、单项设备、一般商品和技术援助。
在协定上签字的是:中国政府全权代表、对外贸易部代理部长林海云,巴基斯坦政府全权代表、巴基斯坦政府秘书伊·阿·汗。
出席签字仪式的有巴基斯坦总统秘书厅经济事务局副秘书拉希德等。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临时代办徐英和中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团员也出席了签字仪式。在签订协定后,两国政府代表热烈握手,祝贺中巴两国友谊和合作的进一步增长。
在举行仪式后,伊·阿·汗为林海云率领的中国政府贸易代表团举行午宴。
二十四日晚上,巴基斯坦商业部长阿卜杜勒·加福尔汗举行宴会,招待中国政府贸易代表团。
加福尔汗在宴会上讲话说:“巴基斯坦人民非常钦佩天才的、勤劳的中国人民,赞扬中国人民在毛泽东主席领导下所取得的巨大进步。”
他说,中国和巴基斯坦“两国之间在现有的深厚友谊的联系的基础上建立的关系,今后将越来越巩固,这将有利于我们两国人民和世界和平事业。”
他在讲话结束时祝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毛主席万寿无疆。
中国政府贸易代表团二十四日和二十五日进行了参观活动,他们受到巴基斯坦人民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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