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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06-30 00:00

东北五十万公营企业职工 按新工薪制支取薪资

第1版()
专栏:

  东北五十万公营企业职工
 按新工薪制支取薪资
【新华社沈阳二十九日电】东北全境六月份内已有五十万公营企业职工按照东北行政委员会四月间规定的公营企业新工薪支付办法支取工资。该办法经过五月份在军工、军需等系统二十余万职工中试行的结果,已证明是适合时宜,并为职工所欢迎的。此项新工资支付办法是按职工所得工薪分数以百分之五十支付货币,百分之五十支付工薪实物券。
新工薪实物的支付与调剂,由各企业单位的职工合作社或供给商店专门经管。五月份试行过程中,军工、军需及铁路系统的职工合作社与供给商店,已增加到四百多个。为统一领导实物工薪的支付工作,东北政委会商业部特增设了工薪科,专司制订工薪实物支付计划,并制订各种手续制度。五月份商业部及所属各公司拨给职工合作社的实物,计有布四万六千七百匹,面粉四万五千袋,大米一千吨,连同其他物品共五十余种,价值合东北币约二千三百三十五亿元。各企业行政帮助合作社的资金物资,截至六月十四日止,亦在六千亿元以上。沈阳、哈尔滨、长春、吉林四市五月份发给军工、军需等企业所属工厂职工的工分券为五百二十八万分,据本月中旬统计,经国营商店收回者(即职工以工分券向国营商店购买物品)已有一百四十四万余分,其中吉林各企业之收回数已占原发数的百分之八十七。
在工薪支付试行过程中,曾遇到了若干困难,如日用物品不够充足,部分物品质量还不能合乎职工要求等。为此,东北财经委员会于本月十四日召开了一次工薪会议,决定除由商业部门积极由外地收购职工需要的物品,并利用本地原料加工,有系统有计划地进行职工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外,更要求各合作社能认真调查和掌握职工的需要,不作盲目的营业。同时各职工合作社在不影响职工生活物资之供应及不违背政策法令的条件下,可将国家借给的粮、布、油、盐、煤五种实物,设法调剂其他必需品,以满足职工实物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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