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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06-28 00:00

新晃侗族自治县认真落实养猪政策

第2版()
专栏:

新晃侗族自治县认真落实养猪政策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革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养猪政策,在大力发展集体养猪的同时,积极鼓励社员家庭养猪。去年,全县平均每个农户养猪四点七头,每人养猪一点零二头。今年头四个月,全县生猪存栏数达十一万三千多头,比去年同期增长百分之四十九。
新晃县地处山区,水草丰盛,为发展养猪生产提供了有利条件。一九六八年县革委会成立后,利用有利的自然条件,领导群众大力发展养猪生产,全县养猪数量有了很大增加。但有的社、队养猪事业还是发展不快。原因在哪里?
去年,县革委会领导成员带领调查组到基层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了解到一些社、队养猪生产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是党的政策不够落实,只强调集体养猪,忽视了发动社员家庭养猪。针对这一情况,县革委会举办了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组织县、公社、大队干部和贫下中农反复学习毛主席关于“除了合作社公养以外,每个农家都要劝他们养一口至几口猪”的教导,批判了右的和形“左”实右的倾向,提高了大家的政策思想,使全县的养猪事业又得到新的发展。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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