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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06-30 00:00

正确处理党委中个人和集体的关系——记济南部队某团党委关于民主集中制的一次深入的讨论

第3版()
专栏:

正确处理党委中个人和集体的关系
——记济南部队某团党委关于民主集中制的一次深入的讨论
这是一篇很有意思的报道,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阐明了党的民主集中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党委成员中的个人和集体之间的关系问题。读了它,能给人以启发。
我们希望各地同志多写点这类提出问题又解决问题,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的报道和文章,认真总结党的工作各个方面的经验。
——编者
前些日子,我们党委常委会议,根据部队干部的思想情况,集体研究通过了一份决定,送给在外开会的党委书记,如果同意,打算马上印发。可是书记看了之后,却把它压下了。当时在家的委员思想上虽然不通,但是感到书记是“拍桌定案”的,只好作罢。
过了一段时间,党委在学习毛主席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教导时,有人提出了这件事,引起了争论。有些同志说:书记做得不对,他只是个人的意见,怎么可以轻易否定大家的决定呢?另一些同志则说:书记的意见,带有决定的性质,他既然不同意马上印发这个决定,压下有什么不可以呢?两种意见越争越激烈,究竟哪种意见对?书记和委员一起带着这个问题,学习了毛主席的有关教导,联系他们实践中的经验教训,对这件事作了深入的分析。
书记怎样看待自己的意见
开始,书记李增海同志感到自己的意见是对的,因为那个决定的内容虽然可以,但时机不适宜,当时发下去可能冲击了其他工作,作为党委书记有责任把住这个关。
应该怎样认识这个问题?是不是书记有把关的责任,就可以不通过党委,一个人否定多数人的决定?经过分析讨论,大家认识到:书记是党委的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用毛泽东思想把好关。但是,把关和实行民主集中制应该是统一的,“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书记不能借口有把关的责任,就违背这条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一个人否定多数人的决定。应该坚决实行民主集中制,坚决维护党的集体领导,依靠党委“一班人”来把关,而不是依靠书记一个人来把关。
有的同志举了这样一件事:去年年底,团里决定在一连搞野营试点,一连接受任务后,拟定了一份详细的野营训练计划,提交党委审批。不少常委同志看了认为很好,可以实行。李增海同志却觉得计划的指导思想有问题,表现在突出无产阶级政治不够,过多地强调物质成果。但是他没有简单地否定其他同志的意见,而是把两种意见提交常委会研究。经过充分讨论,大家肯定了李增海同志的看法,修正了一连野营训练的计划,并派干部到一连帮助工作。以后一连认真落实毛主席的指示,把野营训练当成实际生动的一堂路线教育课,胜利地完成了野营训练任务,总结出了较好的经验。大家认为书记这次把关的作法很好,因为
他用自己正确的意见,克服了一些常委的不正确意见,提高了“一班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水平,既实行了民主集中制,又更好地把了关。
这时,有人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说:实行民主集中制无非是为了集中正确的意见,那么,当书记自己意见正确的时候,是不是就可以一个人否定多数人的意见?经过仔细分析,大家一致肯定,这是不可以的。因为,第一,“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的一条根本原则。假设多数委员的意见是不正确的,书记的意见是正确的,也只能通过工作,使多数委员接受书记的意见,而不能以书记个人的意见简单地否定多数委员的意见。第二,书记的意见他自己当然会认为是正确的,但究竟是否正确,也得由党委会的全体委员来判断。实践证明,有时候由于不大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不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书记的意见,也有不全面、不完善的情况,甚至还有错误的情况,如果以个人意见轻易否定多数委员的意见,就有以错误意见否定正确意见的危险性。
委员怎样看待书记的意见
讨论深入下去,有的同志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对书记压下集体通过的决定的作法,当时有不少委员也觉得有问题,如果有人及时提出,就可以帮助书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但是,为什么没有人提出这个问题呢?因为在这些同志的头脑中存在着一种长期形成的观念,认为书记是党委的主要负责人,他的意见是决定性的意见,“拍桌定案”,理所当然,因此,即使有不同的意见,也不再提了,把它看作是对书记的尊重和支持。这个问题又应该怎样认识呢?大家经过分析,认为委员应当尊重和支持书记,没有这一条,党委就不能形成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但是,书记也好,委员也好,首先要尊重和支持党委的集体领导,没有这一条,党委的集体领导就有可能变成书记的个人领导。因此,离开维护党委的集体领导的原则,片面强调对书记的尊重和支持,其结果只能是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削弱党委的集体领导。应该把尊重和支持书记,同维护党的集体领导统一起来。
有一件事使大家很受启发。去冬野营训练中,决定进行一次近似实战的“伏击战斗”演习。在制定演习方案的党委会上,大多数同志根据前一次夜间伏击战斗演习的经验,主张把部队埋伏在靠近公路的前沿地段,而且认为越近越好,便于近战歼敌。书记李增海和副书记冯德悦觉得有道理,就决定根据这种意见制订方案。可是在方案接近完成时,一个委员经过慎重考虑,提出了相反的意见。他指出伏击战要打好,必须很好地隐蔽自己,上次演习是在夜间,视度极差,易于隐蔽,可以尽量靠近,但是这次是夜间进入,白天伏击,视度极好,过于靠近公路反而容易暴露自己,达不到伏击的目的。他建议书记把不同的意见再一次提交党委讨论。正副书记认真考虑了这个委员的意见,组织党委重新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这个委员的看法是正确的,重新修改了方案,使这次伏击演习获得了成功。通过这件事,大家认识到,这位委员才是把尊重和支持书记同维护党的集体领导,统一起来了。离开了这个统一的原则,就不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任的态度,也不是对书记真正尊重和支持的态度。
书记的意见怎样变成多数委员的意见
讨论到这里,大家对如何看待书记的意见统一了认识,但是有的同志又提出:大家都懂得书记和委员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可是在实际工作中为什么有时候还做不到呢?
首先,大家带着这个问题学习了毛主席的教导:“书记、副书记如果不注意向自己的‘一班人’作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不善于处理自己和委员之间的关系,不去研究怎样把会议开好,就很难把这‘一班人’指挥好。”通过学习,在思想上明确了一个总概念:在党委会中,有时候书记开始处于少数,以后通过“做工作”,变成了多数,完全是正常的现象,是符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的,没有这种“做工作”,党委内部的认识就不会统一,“一班人”的动作就不会整齐,民主集中制也就不会建立。然后,大家回忆了去年四好总评过程中,党委处理四连问题的经过,并对党委书记在这个过程中两次“做工作”的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
四连是个连续九年的四好连队,在创四好的第十个年头,由于缺乏创四好的新姿态,产生了骄傲自满情绪,放松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发生了一些问题。总评开始,对照两个“决议”,多数党委委员不同意把四连评为四好,但党委正副书记考虑四连是个“老四好”,怕评不上自己脸上既不光彩,对上也不好交代,就不认真考虑大家的意见,执意要把四连评上。他们首先做了常委的工作,又动员常委去做委员的工作,多数委员心里虽不同意,但怕影响整个总评工作的进行,没有坚持原则,就勉强同意了。谁知后来上级党委根据群众的反映和四连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四好连队的质量,促进四好运动的发展,否决了我们党委的决议。这件事对大家震动很大。在研究贯彻上级党委指示的党委会上,思想斗争很激烈,原来持反对意见的同志产生了埋怨情绪,而原来主张四连评上的同志则一时思想转不过弯来。书记李增海带着问题重温两个“决议”,进一步明确了创四好的根本目的,狠斗了自己头脑里的私心杂念,狠斗了“保”四连的错误指导思想,并在会上认真地作了自我批评。接着,他又分别做工作,找原来持反对意见的同志谈心,首先听取了他们对自己的批评,然后在肯定他们意见是正确的同时,启发他们克服埋怨情绪,共同总结好经验教训。随后又和原来主张四连评上的同志一起学习两个“决议”,帮助他们转好思想弯子。这样,很快把“一班人”的思想在两个“决议”和上级党委指示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会后,李增海同志又根据党委的决定,亲自带领工作组到四连,帮助他们统一认识和总结经验教训,使四连的工作很快有了较大的长进。
大家把党委书记前后两次“做工作”的情况作了对比,发现同样是“做工作”,但情形却大不相同。前一次“做工作”,一心只想把别人的意见统一到自己的意见上来,毫无听取别人意见的思想准备,结果作了错误的集中和统一。这样“做工作”,实质上是变相的个人说了算。而后一次“做工作”,是从落实两个“决议”和上级党委指示出发,“认真地听取不同的意见,认真地对于复杂的情况和不同的意见加以分析”,既教育了“一班人”,又教育了自己,因而实现了正确的集中和统一。通过这样的对比分析,使大家特别使党委的正副书记划清了两种“做工作”的界限。
书记的小结
通过讨论,不论党委书记,还是党委委员,都对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思想,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最后党委书记又认真地作了小结。他说:这次讨论虽然是从一些具体问题展开的,但都是围绕着一个中心议题,即如何摆正党委成员中的个人和集体的位置问题。这是能不能搞好民主集中制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大家的讨论说明:首先是摆正书记与党委的位置。书记虽然在职位上是“班长”,但他也要在党委集体领导之下,而绝不能凌驾于党委之上。这个原则我们在口头上早就会说,实际上并没有真正懂得。为什么书记与委员之间的关系有时搞不好?原因之一就是位置问题没有解决好。党委是由一个一个委员组成的,书记如果高居委员之上,实质上就是把个人置于党委之上。委员也有个位置问题,一般委员不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但不能因此把自己划在党委之外,而要摆在党委之中,积极参加集体领导,自觉地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以利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和各项无产阶级政策的贯彻执行。
要摆正个人与党委的位置,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无论对书记或委员来说,都是一场深刻的思想革命。当前在我们党委内部,主要存在着两种同无产阶级党性相对立的错误思想。一种是“书记高明论”,认为自己站在全局上,上级的指示知道早,下面的情况了解多,考虑问题的角度高,好象处处都要比委员高一着。这种“书记高明论”,实质上就是“群众落后论”的翻版,是唯心历史观的反映,是党性不纯的表现。有了这种“书记高明论”,就必然会把自己摆在别人之上,颠倒个人与党委的位置,就必然会程度不等的出现个人说了算的倾向。另一种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旧观念、旧习惯的影响。党委这“一班人”中,有“班长”,有委员,有老的,有新的,应该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挥每一个党委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凡是符合毛泽东思想的,就要积极支持,凡是不符合毛泽东思想的,就要自觉地抵制。不应该有这样一种观念:书记的意见一定比委员的意见高,老的委员的主意一定比新的委员的主意好。所谓书记“拍桌定案”,理所当然,虽有不同意见,也不提出,就是这种旧观念、旧习惯的反映。这种旧观念、旧习惯极大地妨碍了我们党内民主生活的开展。我们要想真正实现民主集中制,就必须活学活用毛主席的建党思想,积极开展党内思想斗争,不断提高无产阶级党性,增强维护集体领导的观念,同“书记高明论”及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旧观念、旧习惯彻底地决裂。
济南部队某部政治部(附图片)
武汉部队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先进集体、某部党委带着党委民主作风中的问题,学习毛主席的有关教导,交谈学习体会。
本报通讯员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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