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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08-30 00:00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第6版()
专栏:国际资料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在美国的策动下成立的一个国际贸易组织筹备委员会,于一九四七年四月在日内瓦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经过几个月的激烈争论,于一九四七年十月三十日签订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和一百二十三件双边减让关税的最后议定书。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是一个多边国际协定,但不是一个正式国际组织。它同联合国有关系,但不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现在参加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有七十八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美国、英国、法国、印度、日本、西德、巴西等国。这个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国大会。总部设在日内瓦。
从一九四七年以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共举行二十多次大会和六次关税会议。在这个组织召开的历届大会上和关税会议上,资本主义国家间经济关系的尖锐矛盾不断地暴露出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名义上要“充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商品生产和交换,促进各缔约国的经济发展,彼此减低关税,取消其他贸易壁垒和消除国际贸易上的差别待遇”。但事实上美国一直向各缔约国,尤其向西欧“共同市场”六国(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和日本等的关税壁垒进攻,并向它们大肆倾销美国货。同时,美国主张限制经济不发达国家轻工业品的出口,打击它们的民族工业。例如,由已故美国前总统肯尼迪所提出的在一九六四年到一九六七年举行的“肯尼迪回合”谈判(即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六次关税会议)就是美国企图在“互减关税”的幌子下,打破西欧“共同市场”的关税壁垒,好让美国的工农业产品长驱直入。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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