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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09-29 00:00 |
建立国家企业统一管理 东北大部国营企业初步完成财产清理
第4版() 专栏:
建立国家企业统一管理 东北大部国营企业初步完成财产清理 【新华社沈阳二十八日电】东北大部国营企业的财产清理、登记、估价工作已初告段落。截至目前,工业部所属大部分厂矿,交通部所属邮电、航务、公路,铁路总局所属铁道及附属工厂,商业部所属贸易机关,东北银行,以及农业部所属三个机械农场,均已相继初步完成了全部财产的清点、登记和估价。现各有关领导机关正加紧进行审核和汇编工作,以便及早呈报财政经济委员会审定后交总会计局作为国家收入,然后按需要经总会计局拨付各该企业具领,作为国家之投资,从而建立国家对企业资金、利润、折旧的统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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