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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永康 1972-01-23 00:00

增强党的观念 加强组织纪律性

第2版()
专栏:

增强党的观念 加强组织纪律性
中共湖南省湘阴县委书记 马永康
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是党的纪律之一。为了使县委“一班人”在毛泽东思想原则基础上,“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纪律的原则之下,坚强地团结起来”,我在工作中,常常提醒自己不要妄自尊大,个人说了算,而要严守个人服从组织的纪律,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
新县委成立不久,一天,我有事去红卫公社。公社的同志反映有项基建工程超支了六百元,要我批一下。本来,我也是想批的。但是,考虑到县委曾经规定凡属基建费的开支,必须通过县委常委集体审查,由主管的常委负责办理。我想到县委这个决议,就没有忙于批条子,而是对这项基建工程的超支情况进行调查。公社党委书记见我不批,焦急地说:“老马同志,十多年前,公社盖集体猪舍急需一笔钱,那时有个县委书记来检查工作,他只说一声就解决问题了。现在,你是新县委的书记,这六百块钱,只要你在条子上批个字就行了。”但我认为,批不批这六百元,是关系到能不能维护党的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的原则问题。于是,我耐心地对他解释:“党委领导是集体领导,不能由‘班长’一槌定音。我们每个共产党员都要有坚强的党性,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才能使党委‘一班人’思想一致,动作整齐。”回县后,我把这个问题和自己调查的情况提交县委常委讨论,最后得到了妥善解决。
“下级服从上级”,这是党的纪律之一。对于上级党委的正确决议,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为此,我们就要克服本位主义,树立全局观点。
一次,岳阳地委决定从我们县委中选拔两位同志到地区担任领导工作。开始,我缺乏全局观点,怕两个骨干调走后影响本地工作。有些常委也想不通,叫我赶快去找地委负责同志说明情况,请求不要调动。我听了他们的意见,多次去找地委负责同志“讲价钱”,并提出用另一位同志换其中一位同志的要求。地委从工作需要出发来考虑,不同意改变原来的决议。为了使县委“一班人”统一认识,心情舒畅地去执行这项决议,我就和大家一道学习毛主席关于“要提倡顾全大局”的教导。用毛主席的教导来对照我们的言行,才逐步认识到,我们原来的想法中夹有严重的本位主义思想,只考虑到本县的利益,而不照顾整体的利益。上级党委根据整个地区革命事业的需要,调我县两位同志去工作,我们必须从全局出发,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输送给上级党组织。大家统一认识后,就坚决执行地委的决议,愉快地把那两位同志送到新的战斗岗位。
能不能把自己放在一个普通党员的位置上,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这是党的观念强不强的具体表现,也是能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的重要标志。我觉得,要认真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党员群众的批评,就必须有甘当小学生的精神,不以领导者自居。
我担任县委书记后,由于会议多,工作忙,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慢慢少了。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小组的同志们不但不给我提意见,反而请我作“指示”。这引起了我的深思:为什么党小组的同志对自己这样呢?我认真学习了毛主席关于“从中央委员以至每个党部的负责领导者,都必须参加支部组织,过一定的党的组织生活,虚心听取党员群众对于自己的批评,增强自己党性的锻炼”的教导,认识到:每个共产党员,不管他的职位有多高,都要把自己摆在一个普通党员的位置上,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按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虚心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绝不可以领导者自居。以后,我就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定期向党小组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主动争取党组织的教育。这样做,我与党小组的同志们的关系更加密切了,大家都能主动监督和帮助我,推动我认真改造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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