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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圣 1972-01-23 00:00

执行决议不能有“例外”

第2版()
专栏:

执行决议不能有“例外”
辽宁省新金县秦家大队党支部委员 林长圣
去年秋天,我们支委会通过了一项决议,要动员一切力量,在抓好“三秋”的同时大治涝洼地,掀起农田基本建设的新高潮,并且要求我们七名支委分头执行。我在果树队兼任队长,会后,我来到果树队,向果树队的队员们传达了支部决议。刚传达完,有几个小青年问我:“林队长,咱今年要不要从生产队往果树队调人呀?”原来,果树队每到秋后摘苹果的时候,要从各个生产队调来一定的劳动力协助摘、选、送,年年如此。眼下正是摘苹果的时候,在往年,早向各个生产队打招呼调人了。这次支部的决议考虑到果树队自己还有潜力可挖,因此要求动员一切力量在抓“三秋”的同时治涝,今年没有提出要从别的队调人来支援果树队。我正想解释这个问题,有人在一边搭腔说:“咱是果树队,不是生产队,有特殊情况,服从支部决议可以例外嘛!”听了这句话,我又有些动摇了。
服从支部决议可以有“例外”吗?过后,我翻开毛主席的光辉著作《整顿党的作风》,毛主席说:“一部分同志,只看见局部利益,不看见全体利益,他们总是不适当地特别强调他们自己所管的局部工作,总希望使全体利益去服从他们的局部利益。他们不懂得党的民主集中制,他们不知道共产党不但要民主,尤其要集中。”毛主席的教导使我受到了震动,那种“服从支部决议可以有例外”的说法,正是没摆正局部和全体的关系,把果树队的工作强调到不适当的地步。赞同了这句话,那自己就不能执行支部的决议,就会违反党的民主集中制,破坏党的纪律。如果我们支部每个成员都利用党组织交给自己的那部分权力,强调自己所管的那个摊摊情况“特殊”,找出不服从党的决议的“例外”理由来,那会形成一种什么状态呢?那就是“各人一把号,各吹一个调”,形成多中心即无中心,使党组织处于一盘散沙的状态,就谈不上党的一元化领导,革命事业就要受到损失了。想到这里,我才真正感到,增强党的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不断地同削弱党的领导的错误思想作斗争,对于维护党的一元化领导实在重要。
端正了认识以后,我就组织果树队的队员们学习毛主席关于增强党的观念和加强纪律性等方面的教导,批判刘少奇一类骗子的多中心即无中心论,提高了大家的思想觉悟。大家纷纷表示要坚决服从党支部的决议,宁可自己多流汗,也不从各个生产队调人。大忙期间,大家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一人当几人,一天顶几天,就这样,我们打破常规,没从生产队调人,不仅按期收摘好了苹果,而且还抽出人力支援了农田基本建设。
过后,群众夸奖说:“果树队和生产队一个样了。”我说:
“本来嘛,果树队和生产队都是在大队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哪能有‘例外’!”我想,树杈再多一条根,河汊再多一处流,我们每一个支部成员,不论分管哪一摊,“都必须以全党利益为出发点”,做执行党的决议的模范,做遵守纪律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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