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清河制呢厂 试行“计件工资制”的初步经验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49年10月 -> 清河制呢厂 试行“计件工资制”的初步经验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鲁赖 1949-10-31 00:00

清河制呢厂 试行“计件工资制”的初步经验

第2版()
专栏:

  清河制呢厂 
试行“计件工资制”的初步经验
鲁赖
解放后,清河制呢厂实行“计时工资制”,而旧的工资等级,仍然保持原状,这对于该厂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是有阻碍的。因之,该厂领导上,决定从八月份起,先从棉织部试行“计件工资制”,以便吸取经验,推行全厂,达到有效的利用机械效能,合理组织劳动力,提高产量和质量的目的。
该厂棉织部有电机十台,木机十七台。标准产量的订定是:电机部分以每台机器每小时效能,乘每日工时,所得到的每日理论产量,再打六折(即减去换梭、接线、小修、小憩及机械实际效能的差额等时间)。木机则是以人力的平均劳动强度,配合机械的实际效能来订定;电线每人看二台,每月的标准产量是四十二匹(每匹长四十码)白布。木机每人一台,每月的标准产量是十一·九匹白布,这两种标准产量的订定,均曾与本市其它各棉织厂参照比较,经工人同意,行政批准,才确定的。
每匹单价的计算,是由原订二等二级织布工每月工资三六三·三斤玉米,除以每月标准产量得出来的:电机每匹单价八·六五斤玉米,木机每匹单价三○·五斤玉米。在标准产量以内的,按件计资;超过标准产量的匹数,累进计资,每匹的累进等比一·一五五七斤玉米。
在停工待料、大修、或停电等时间内,每人发给停工时间底薪的一半。该部工人的等级,虽曾于九月份,考活调整。共分为二等一级,二等二级,二等三级,二等四级。但各等级的底薪,仍然未动,等级间的差额,由上而下为:十八,三○,十七(单位玉米),这是不合理的。该厂在八月份试行“计件制”后,基本上是有成绩的。比如在七月份产量仅达四○五匹白布。八月份即增产至六百六十九匹白布。九月份又增至七百七十九匹白布,另外还出品了花条布一四六七码。在劳动组织上,该厂行政上,曾数度企图精简人员,但开了五六次会,都无从下手,在实行“计件制”后,工人自动的提出了意见,指出那些部门的人过多,那些部门应该加强。棉织部七月份原有工人一○二人。八月份即减至九十一人,到九月份,工人提出就原有机数,只须八十一人就够了。这样成本自然就要降低。在鼓励工人提高技术方面,功效也很显著。比如一般工友见到木机工人聂昆,技术好、认真干,九月份产量达六四○码白布,得到工资四百七十余斤玉米,并获到质量优良奖金底薪百分之十。因之,工人都感到提高技术、认真工作,是一个正确的努力方向。其它如在巩固生产热情,改善工人生活等方面,也都起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在质量方面,该厂是犯了偏向的,在八月十一日,该厂计件后第一批出品白布三百匹,运到贸易公司去换纱,其中竟有二○二匹,因不合规格而被退回。造成这一严重偏向的主要原因,在于该厂领导思想上,对质量标准不够重视,事前既没订出明确的质量规格,计件后“又缺乏及时的注意。因之,检验制度不够严密,而旧的检验员,又碍情面,对成品检验马虎过去。同时在计件前,对职工的解释教育工作,做得不够深入,没有从政治上提高工人对计件制的认识,以打破工人重量不重质的经济观点。该厂领导上接受了这一惨痛的经验教训,一方面进行了自我检讨和工作检查,另方面便在工人小组间,着手从思想上教育职工,说明“计件制”,是实行“公私兼顾”、“发展生产”的具体办法,也就是工人当家的真实表现。经过近半月的研究和酝酿,至九月初,即订出了棉织部成品等级规格,从伤孔、跳纬、漏经、油污、密度、破边等方面,订出了一、二、三等品的规格,作为检验成品和奖惩的准绳。另外并具体订出了奖惩办法。健全了检验机构。
质量等级规格和奖惩办法订出后,九月份的成品质量,有很大的进步。在三万一千九百六十码的白布成品中,二等品连占一五○码。三等品占一○七码。其余均为一等品。
在检验成品过程中,该部曾将打纱工的个人按捆(每捆二十码)计资制,改变为与织布工连环计资,即以织布工每月的实际产量,作为打纱工的计资产量,织布工产量增多,则打纱工的工资也愈高。反之,就随之减少,目的在于防止打纱工的马虎赶活,因而妨碍了织布工的生产。并可以此免去打纱工的半成品检验手续。但这办法在具体的实施中,遇到了困难。例如当织机发生故障,或打纱工碰上一批坏纱,织机的停工和打纱工的增加临时工。这两种情况都使打纱工的工资时遭到不合理的降低。该部接受此一经验后,立即重新采用打纱工的以捆计资制,并实行半成品的检验制度。
初步总结该厂试行“计件工资制”的经验:(一)“计件工资制”是一个进步的工资制度,它对于产量和质量的提高,生产组织的合理化,和生产热情的巩固,是能够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的。(二)试行“计件工资制”,首要的在于掌握成品及半成品的质量和产量标准,严格的执行成品及半成品的检验制度,各项规格,均须明确规定,对旧的检验机构,必须加以改造。(三)事先对工人进行“计件制”的解释,并配合政治的思想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一件工作。(四)建立奖惩制度是与严格质量标准,互为配合的。否则是难于启发职工的生产积极性的。(五)应该尽量实行个人负责,不可将打纱工与织布工,或其它类似情况连环负责。必须实行半成品检验制度。
现在的几个急待解决的问题:(一)产量标准问题:该厂的计件产量标准,是以理论产量打六折而订定的。但是,打六折的理由,却是以对工人劳动时间的抽象估计为根据。缺乏精密的科学计算,这就很难证实标准产量是否恰当。所以,在这方面,该厂急须进行以秒计算生产过程各项劳动时间的方法,科学的订正产量标准,正确执行超产累进计资制度。(二)工资等级问题:该厂计件制工资等级间的差额,由上而下为:十八、三十、十七(单位玉米)。差额过小,差额的排列上小,下小,中间大。这两方面都是不合理的。这是有待该厂研究后,稳步改善的。(三)奖惩办法:在该厂计件制奖励办法中,有一项规定,超产最多者,亦为得奖条件之一,这是不合理的。因为超产有累进计资的方法,加以鼓励,奖励办法应该着重于质量及爱护机器节约等重点上。


查看完整版本: [-- 清河制呢厂 试行“计件工资制”的初步经验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